西户网|西户社区网|官网|户县网站新闻!

西户网/西户社区网(官网)
户县本土 便民 公益 互助  XHUME.CC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搜索
查看: 41031|回复: 0

[户县报导] 涉疫通报!鄠邑多人被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7 14: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西安市公安局
关于4起涉疫违法案件的通报


近期,西安市公安机关依法惩治涉疫违法活动,查处了一批涉疫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禹某寻衅滋事案。2022年1月2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禹某(男,32岁)在名为“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数条不当言论。该段聊天记录扩散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雁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禹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二、秦某、孙某寻衅滋事案。2021年11月6日,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讨论上涨馒头价格一事,因他人不同意涨价,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2022年1月2日,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的该段聊天记录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内,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鄠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三、吉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2022年1月1日,吉某(男,30岁)与某医药公司因购买口罩时发生纠纷,遂虚构发布“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的视频,经查视频所拍摄的抗疫物资系该医药公司准备捐赠的物资,与向吉某销售的货物无关。吉某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新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吉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四、龚某、平某诈骗案。2021年12月24日,龚某(男,48岁)伙同平某(男,49岁)以村委会疫情防控名义,使用绳索在鄠邑区某村道路设置路卡,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用240元。公安鄠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龚某、平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五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寻衅滋事、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2022年1月4日

来源:西安公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版权所有  陕ICP备11003684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西户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网站营业执照公示】

平平安安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