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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审批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鄠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依法建设、动态管理”的原则,统筹建立“鄠邑区行政审批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二)熟悉与行政审批评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五)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入库专家类别
根据《西安市鄠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鄠政办发〔2020〕5号)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入库专家分为生态环境类、放射卫生类、医疗类、水利工程类、水土保持类、园林绿化类、生产管理工程类、钻探坑探工程类、文物保护与鉴定类、市政工程类、安全生产类、人力资源管理类、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教育类等。
三、专家权利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在现场核查、勘验、评标和评审过程中享有独立评审权,提出审查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2.对评审活动不正当行为进行举报;
3.按规定获得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主要义务。
1.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审查职责,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审查意见,并对所出具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及时告知鄠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得私自转托他人参加;
3.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对外泄露审查过程、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与任何项目单位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项目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宴请及其他好处;
4.配合鄠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处理项目单位、利害关系人的质询和投诉,对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5.行政审批专家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时,应主动提出回避,发现评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实行“专家申请—资格审核—公示—入库”流程。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西安市鄠邑区行政审批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提供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申请入库专家资格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西安市鄠邑区行政审批专家入库登记表》,正式纳入“鄠邑区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
申请表格请自行通过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ahy.gov.cn/)下载,申请材料请于2020年8月12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区行政审批踏勘中心807办公室(鄠邑区新农投大厦八楼)。
联系电话(传真):89011159 西安市鄠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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