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对公安检查站移交交通违法(事故)等
扣留车辆依法处理的公告
凡2019年10月1日以前被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公安鄠邑分局检查站联合执法中依法扣留的六辆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陕BJ2722 比亚迪、陕F14537 长安面包、陕AMY120 别克、陕AQ25P6 比亚迪、无牌 长安汽车、无牌 五菱宏光),请在本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持有关证件到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巡查一中队或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检查站接受处理。
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将扣留移交的车辆上缴财政部门。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交警大队
二O二O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