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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 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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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7 22: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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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2014-10-14 19:53:21   编辑:   来源:画乡网  我来说两句
经户县人民政府批准,户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户县土地储备中心,定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14日,在户县南环路中段户县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一、编号为HX1-(13)-204,该宗地位于东新路以北、宏桥路以西,东至宏桥路,西至陕西尚沃实业有限公司,南至东新路,北至陕西美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用地面积17007.6平方米(折合25.5114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B)。规划设计条件为:建筑高度为高层、多层,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9623平方米(含配建廉租房面积),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5562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3500平方米,容积率1.2-3.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化用地率应大于36%,廉租住房比例大于5%。建筑物最突出部分退让东新路北红线多层大于5米,退让宏桥路西红线大于3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20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300平方米,总停车位住宅0.8个/100平方米、商业1.0个/100平方米,垃圾台站1个,沿街对外公厕1个。新建建(构)筑物距用地边界距离与周边已有建(构)筑间距应符合《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
    宗地二、编号为HX1-(28)-4-1,该宗地位于朝阳路以西、兆丰路以南,东至朝阳路,西至小丰村、南街村、吕公寨村,南至吕公寨村,北至兆丰路,净用地面积37311.4平方米(折合55.9671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2、B)。规划设计条件为:建筑高度为高层、多层,规划地上建筑面积应小于13058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572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3900平方米,容积率1-3.5,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化用地率不小于30%,廉租住房比例大于5%。建筑物退让兆丰路多层不小于10米、高层不小于15米,退让朝阳路西侧道路红线多层不小于5米、高层不小于10米。配建物业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300平方米,托幼建筑320平方米,医疗卫生40平方米,室外健身活动场所1000平方米,总停车位住宅0.8个/100平方米、商业1.0个/100平方米,垃圾台站2个,沿街对外公厕1个。新建建(构)筑物距用地边界距离与周边已有建(构)筑间距应符合《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及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14日的工作时间;受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下午4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4日下午4时整。
    四、竞买保证金:宗地一为人民币2180万元;宗地二为人民币4600万元。
    五、报名地点为户县南环路中段户县土地交易中心。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4年10月29日以后到户县土地交易中心凭单位介绍信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人: 韩 涛 万永康
    电 话: 029-84820116
    户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14日
发表于 2014-10-29 11: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得这样整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9 18: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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