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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 陕西首例欠薪案审结 包工头被判刑并处罚金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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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16: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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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例欠薪案审结 包工头被判刑并处罚金2万                                                        
                                                          2012年10月18日
       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我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在西安审结。包工头周辉鲜、周辉佳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两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


两包工头卷40万潜逃

周辉鲜、周辉佳于2010年7月起合伙承包陕西中长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建筑工程,2011年10月,周辉鲜在领取40万元工程款后,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与周辉佳想将此款项用于偿还周辉佳个人债务,而后二人潜逃。二人逃后致使大量农民工无法领到工资,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涉及农民工的投诉后,调查核实两被告共拖欠民工工资58.8145万元,并责令中长公司和劳务方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但两被告手机关机,拒不出面解决问题。

两包工头欠薪被判刑

2011年11月,长安警方对此立案侦查,在警方上网通缉的强大的压力下,去年12月2日,周辉鲜在四川南江县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2012年2月10日,周辉佳在浙江省吴江市被公安机关抓获,2012年7月6日,两被告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长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长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辉鲜、周辉佳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作出判决:包工头周辉鲜、周辉佳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两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这是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我省法院审理判决的首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新闻链接

西安提前部署年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近日西安市人社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西安市人社局局长严石、副巡视员高燕燕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各区县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高燕燕副巡视员在讲话时强调,积极做好当前至十八大召开期间以及元旦春节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随着房地产销售淡季的来临和年底农民工即将返乡过年,面临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高发期。

各区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认真组织排查,确保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24小时值班,对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介入调查、及时处理解决问题,维护西安市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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