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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兰秋菊

天 鉴——小城文革乱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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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0: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兰秋菊 于 2009-6-22 10:49 编辑

123# maahp

     批判张水娥母亲郑某某现场,人们那木然的表情,褴褛的衣着,严肃的政治气氛,是那个时代的特色!
未标题-1.jpg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0: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124# 夏兰秋菊
m, 副本 3.jpg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1: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125# 夏兰秋菊

押上会场!
押上会场.jpg
 楼主| 发表于 2009-6-22 11: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126# 夏兰秋菊

还有图片多幅,恕不一一上传。
发表于 2009-6-22 17: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先生,辛苦了。
发表于 2009-6-22 17: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shutup::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08: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129# 关中子

      一年建成大寨县时,东街大队驻进这么多干部,发生张水娥这个案件,他们似乎没有任何责任,又似乎……我找不到答案……
驻东街大队干部.jpg
发表于 2009-6-24 08: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130# 夏兰秋菊


人性的扭曲
时代的悲哀
虽然我没有经历那个。。。。。。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08: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兰秋菊 于 2009-6-26 08:16 编辑

131# 关中子

                          第三十七回  北京爆发“天安门事件”  小县又出“自由生活党”
    诗云:
    欲悲闹鬼叫,我哭豺狼笑,
    洒血祭雄杰,扬眉剑出鞘!
    却说这首诗乃1976年4月5日,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南面贴出的一首五言诗,把“四人帮”比做“闹鬼”、“豺狼”,自是代表当时人们对“四人帮”的严重不满,代表了人民的心声。
    却说1976年是多事之年,18日,人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与世长辞,114日,在周恩来追悼大会的前一天,《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大辩论带来大变化》一文,说:“近来,全国人民都在关心清华大学关于教育革命的大辩论。”213日,《光明日报》在头版刊登《孔丘之忧》一文,把悼念周恩来的人民群众污蔑为“哭丧妇”,说:“让旧制度的哭丧妇抱着孔丘的骷髅去忧心如焚,呼天号地吧”。“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激起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197622日,经毛泽东提议和中央政治局通过,中共中央正式发出一号文件,任命华国锋任国务院代总理并主持中央日常工作。
  对于毛泽东的决定,四人帮十分不满。没有实现当国务院总理野心的张春桥,立即写下充满怨恨的《197623日有感》:
  又是一个一号文件。
  去年发了一个一号文件。
  真是得志更猖狂。
  来得快,来得凶,垮得也快。

        2
25日 党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大军区负责人会议,传达《毛主席重要指示》,即由毛远新整理的毛泽东多次关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讲话。这份《毛主席重要指示》说:
    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阶级斗争?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
    文化大革命是干什么的?是阶级斗争嘛。
    一些同志,主要是老同志思想还停止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对社会主义革命不理解、有抵触,甚至反对。对文化大革命两种态度,一是不满意,二是要算账,算文化大革命的账。
   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走资派还在走。
   会上,华国锋代表中央讲话,指出:
   当前,就是要搞好批邓,批邓小平同志的修正主义错误路线,在这个总目标下把广大干部、群众团结起来,对邓小平同志的问题,可以点名批判。
    它表明,一场新的政治风暴——“反击右倾翻案风”开始了。
  却说深受“文化大革命”苦难的干部群众,经过十年动乱,何能再去相信这些高论?他们从邓小平主持的卓有成效的整顿工作里,普遍认识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不仅违背事理,而且也不得人心。因之,运动一开始就受到广泛的抵制。
    邓小平主持的整顿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得到人们广泛拥护。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既违背事理,又违背人心。这场运动破坏了刚刚出现的比较稳定的局势,否定了整顿中提出的许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一批坚决执行正确政策的干部受到打击,帮派人物和造反的人们头子又被任用,国民经济形势急剧恶化,使全国局势再度陷于混乱。由于这场运动完全违背了广大人民的意愿,因而一开始就受到广泛的抵制。经过这场运动,人们更加认清了“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和“四人帮”祸国殃民的真面目,一股长期蕴藏在心中的憎恶和愤恨的情绪即将迸发出来。 “四人帮”的丑恶表演,已在广大人民群众激起极大的义愤,他们已坐在了火山之巅。
    却说周总理逝世后,广大群众以各种方式寄托自己的哀思。从3月底开始,自发地集合到首都天安门广场,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前敬献花圈、花篮,张贴传单,发表演说,朗诵诗词,抒发对周总理的悼念之情,痛斥“四人帮”的倒行逆施。在南京、杭州、郑州、太原等地也爆发了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的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 4月4日是清明节,首都人民的悼念活动达到高潮。数十万群众不顾当时的重重禁令,涌向天安门广场,声讨“四人帮”,革命义愤愈益高涨。群众的自发行动却被认为“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反革命性质的反扑”,“是反革命煽动群众借此反对主席,反对中央,干扰、破坏斗争的大方向”。群众摆放的花圈被连夜移走,布置工人民兵和公安人员围住纪念碑,阻止群众去送花圈和集会。 4月5日,广大群众继续涌向天安门广场。当群众发现他们献的花圈被收走了,听说还有人被抓,异常气愤,于是要求“还我花圈”、“还我战友”,同一部分民兵、警察和战士发生了严重冲突。公安部门出动的“广播宣传车”和几辆汽车在混乱中受到损坏,天安门广场东南角的“工人民兵指挥部”着火,群众和民兵、警察都有受伤的。政治局一部分人在人民大会堂注视着广场事态的变化。晚上6时半,由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吴德出面发表广播讲话,声言“在天安门广场有坏人进行破坏捣乱,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我们要认清这一政治事件的反动性,戳穿他们的阴谋诡计”,“革命群众应立即离开广场,不要受他们的蒙蔽”。晚上9时半,1万多民兵、3000名警察和5个营的卫戍部队,带着木棍,封锁了天安门广场,对留在广场的群众进行殴打,并逮捕了一些人。群众悼念周总理的行动被强行镇压,这就是1976年著名的天安门事件。
    以天安门事件为代表的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的强大抗议运动,实质上是拥护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的正确领导,为后来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奠定了伟大的群众基础。
    却说户县这个小城,就在那“中国生活党”的一干人犯还在待决之时,又一个“中国自由生活党”的“反革命组织”又冒了出来。
    1976年5月22日,户县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在县委和210所党核心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挂帅指挥,经过调查审讯工作,终于破获了《中国自由生活党》反革命纠合集团案。
    这个案件的总结报告这样说:(涉及案犯均为化名)
    1976年3月份,正当全国人民批判邓小平“三项指示为纲”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纲领时,以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郑友谊为首,因对现实生活不满,认为“在农村实在没有出路”,“社会主义制度不自由”说“邓小平的作法、路线是符合我的心愿”而不满批判邓小平。于是拢络同班同学冉求麟、王爱民、宋经辉共四人,借去庞光照相为名,回来在太平口商店买了三瓶罐头,两盒纸烟,一瓶葡萄酒。聚集在王爱民家里大吃大喝,议论国家形势,发泄不满情绪,咒骂毛主席“把××咋还不死了呢”,诋毁中央领导同志“没有本事”。叫嚣“中国肯定要乱”,企图“上山打游击”。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宣布成立了所谓《中国自由生活党》。由郑友谊当“中国自由生活党”第一秘书长,冉求麟当经济委员,宋经辉当军事委员,王爱民当联络部长。
    为了投取反革命靠山,学得反革命经验,痴心寻找反革命组织挂勾。1976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王爱民在郑友谊家睡。把他1974年认识当时的太平公社农具厂工作的赵胜一叫他参加反革命组织一事向郑友谊说了,郑友谊听了这话很感兴趣的说:“不知道说话是真是假?咱啥时候把他叫来问一下,摸摸他的底”。为了急于求成,郑友谊、冉求麟、王爱民三个人第二天以上山砍柴为借口,与赵胜一约定当天晚上210所看电影会面。赵胜一晚上下来在郑友谊家里,几个人如苍蝇“嗅腥”的嗡嗡乱嚷。郑友谊说:“当前形势不妙,邓小平的问题,闹的全国人心慌慌。人家都组织呢你没看,你能不能在其他地方找到组织联系一下”。赵胜一听了郑友谊的话,感到和自己“心同意合”,便借向乘机说:“我知道西安市有一两千人,我已与这个组织挂上了,咱们的组织弄成后,与西安这个组织合了,人多时机一到,咱们就暴乱了,等成功后就是咱们的天下”。从此以后,赵胜一便成了“中国自由生活党”的座上“军师”。积极研究提出发展革命党徙的四个条件,规定反革命组织必须遵守的四项纪律,确定了单线联络的暗号。
    赵胜一为了教唆青年进行反革命活动,竟然制造谣言,捏造事实,骗取郑友谊等人对他的信任。1976年4月下旬,210所演节目的一天晚上,赵胜一在广场寻见郑友谊说:“西安来人要和你接头。这个组织不小,有两千多人。咱到你屋说去”。两人从广场走到郑友谊的家,赵胜一接着说:“西安5月23日来人带25万元,25只手表,40支枪,两箱子弹。这人姓肖,是组织里的联络部长。他胸前带一个铁路徽,右眼眉上有个黑痣。我现在给你一把钥匙,那人拿个锁子,你用钥匙能开了他的锁子就可以接头”。郑友谊收了赵胜一给他的华山牌钥匙,记了联络接头的暗号。真是“喜出望外”的获得了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经费枪牌”。便死心踏地的和赵胜一先后六次共谋划、研究发展反革命党徙,壮大反革命组织力量。积极制造谣言,以钱引诱,谈话入手,鼓吹劝入参加他们反革命组织的就有十多人。因多数人不同意,而实际参加活动的仅有七人。1976年5月上旬,郑友谊拢络了六名学生,以结拜兄弟为名,组织“六虎”兄弟开会说:“等第三次世界大战开始后,中国就乱了,到那时,我们兄弟几个人,一人弄一支枪,上山打游击……”。这不仅看出郑友谊在发展党徙上的手法变换,而且道破了决心反革命的狼子野心。
    从审查案犯的口供材料看,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虽未来及制定统一的文字纲领,但思想行动一致,指向目的明确。他们都因资产阶级思想特别严重,经常好吃讲穿,生活腐化,行为放荡。当个人主义私欲达不到自己的满足时,又产生了政治上的不满思想。因而反对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却说这户县东南乡的庞光、宋村等地,正是解放前我地下党组织活动频繁地区,1927年3月,中共户县特支,就在王寨、西焦将、大良村成立三个支部,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和农民自卫军,反对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深受贫苦农民欢迎。烈士宋裕光、地下工作者杨世豪都是东南乡的人。而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却连续在这一地区发生两起所谓《生活党》的反革命案件,岂不令人深思?

    我们来看一看着几个案犯的情况:
    却说这个反革命纠合集团案主犯郑友谊,当年只有19岁,是户县太平公社家福堂大队家福堂生产队人。当时还是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郑友谊的家庭是中农成份,父亲还是一名老共产党员,生产队队长。但就是这样一个革命家庭,据材料说,“郑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好吃讲穿,好逸恶劳,一贯表现不好。”就是这个高二学生,却对当时铺天盖地的批判邓小平十分不满:
    公开说“我不满批判邓小平!”说“邓小平的作法、路线是符合我的心愿。”吹捧“邓小平有本事。”骂“社会主义制度把人限制的太死了!”,积极成立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任第一秘书长(总领导),企图与外地反革命组织挂勾,取得反革命靠山,积极制造传播反革命谣言,发展反革命党徙,扩大反革命组织力量。计先后鼓吹劝入的十人多,实际参加的7人;大造反革命舆论,咒骂毛主席,诋毁中央领导同志,妄想“中国肯定要乱”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专政”。 郑犯,品质恶劣,思想反动,积极制造传播反革命谣言,蛊惑人心,罪行严重,且在审查中,态度顽固,拒不老实交待问题.
    却说那个年龄较大的案犯赵胜一,又名兔娃,当年也只有27岁,是户县太平公社煤场大队牛槽子生产队人,家庭是地地道道的贫农成份。赵胜一家庭虽说是贫农成份,但据说:
    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在农村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1976年4月份以来,与反革命主犯郑有利相互勾结,共同谋划,研究制定以展反革命党徙条件,规定反革命组织纪律,充当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的座上“军师”,竟然制造谣言,捏造事实,教唆青年与反革命组织挂勾,进行反革命活动,发展反革命党徙;更为严重的是,谩骂毛主席是“殷纣王”,说“共产党领导好x呢”。污蔑“社会主义制度把人治的死死的”说一在是“河里打墙,没鳖走的路了”。因此“想拉扯一帮人”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案犯赵生义,思想反动,罪行严重,且在审查中态度巩固,拒不彻底交待自己的问题.
    案犯冉求麟,当年只有19岁,也是户县太平公社家福堂大队家福堂生产队人。家庭下中农出身,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还是一名共青团员。据说:
   冉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在校辱骂老师,欧打同学,一贯表现不好。嫌农村生活苦,咒骂毛主席“把人给的扎”。
    案犯宋经辉,当年也只有17岁,是户县大王公社龙台坊生产队人。家庭贫农出身,也是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是一名职工子弟,随父母住地质八队生活。像他这样家庭出生的人,却也对现实不满,据说“宋犯,资产阶级思想严重。经常好吃讲穿,在校表现不好。”1976年3月在王建民家参加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被任军事委员。
    那案犯王某某,当年也是17岁,咸阳市人,现住地质八队随父母生活。本人系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资产阶级思想严重,表现不好,在校顶撞老师欧打同学。1976年5月份,与郑有利等人结拜弟兄,加入反革命接头活动”,但6月份投案自首。
还有一个案犯李某某,当年也只有18岁,是户县太平公社太平口生产队人。家庭地主出身,也是户县九中高二级学生。随出身地主家庭,却是一名共青团员。
    1976年4月伙同李文忠、王建民先后加入了反革命集团。并参与反革命集团研究制度会议记录一次,积极表示反革命决心:“愿意跟着干”。
    却说这个《中国自由生活党》与前年的《中国生活党》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生活党》中的魏解放等人都是出身于地主家庭,虽说这个地主成份是在“民主补课》中补划的,但一旦补划,他们就被划入敌对阶级,他们的任何行为都可划上“阶级烙印”,动辄就可说是“继承了地主阶级的衣钵”,是由“地主阶级”的本性决定的。但《中国自由生活党》的成员,没有一个出身于“地主家庭”,他们都是响当当的“贫下中农子弟”,以阶级分析的方法来解释这几个青年的动机完全解释不通;另外,《中国自由生活党》的成员除过那个赵胜一外,都是在校学生,这些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还是莘莘学子的青年,竟然要成立“组织”,说明他们都已被“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激怒了;更重要的是,《中国自由生活党》的成员都同情邓小平,赞成邓小平的政策,而对“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怀着极大的不满。
    郑友谊等《中国自由生活党》成员在严格审查中,度过了唐山大地震,迎来了毛泽东主席的逝世。在余下公安机关关押时期,郑友谊还曾脱逃,在逃跑两天后,又被抓了起来。他和其他成员都受到严厉的惩罚,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成员也被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   
    转瞬到了1978年,9月的一天,户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申诉信,是郑友谊的哥哥为其弟的申诉。
    我是郑友谊的大哥,我想谈一下关于对郑友谊案件的看法及意见。
郑友谊是在1976年以现行反革命被法院判刑十年,当时自己对郑友谊的犯罪材料了解不多,在“四人帮”棍子遍地批、帽子满天飞的横行的日子里,我弟郑友谊的问题是不敢过问的,弄不好还怕被扣为反革命翻案的大耗子,所以只好凭天由命。
    以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 后明确指出了要把在“四人帮”横行时期造成的冤案、错案,一律纠正过来,据我所知郑友谊当时的所谓反动言论有些是针对“四人帮”,并且对“四人帮”批判邓小平为不满,像那些问题在当时可能成了他主要的罪行材料了。
    根据华主席的指示及中央文件精神我认以郑友谊问题有必要进行重新审查,如果有弄错的地方应本着毛主席“有错必改”的方针给以平反。
    由于郑友谊的问题给我们家庭成员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及精神负担,如我父亲他本人是个入党多年的老党员,解放前一直担任农村干部,因郑友谊的问题不能再继续工作了,只好调离到公社农场。还有我二伯因说了一句错话就被公社派民兵关押到地下室,后又进行多次批判,并把他的事和郑友谊联系起来,登在户县“公安简报”上影响甚广。
我个人认为上述作法是错误的是不符合中央文件精神的应该给于澄清作妥善处理。
    户县人民法院经过复查,1978年11月9日,重新作出判决:
    被告:郑友谊,男,现年二十岁,中农出身,学生成份,户县太平公社家富堂大队人。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经本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一九七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起计算),现在陕西省土畛子农场劳改。
    原判认定郑友谊思想反动,制造反革命谣言,恶毒攻击诬蔑社会主义制度,予谋成立反革命组织“中国自由生活党”,分工委职,发展案犯,并勾结反革命犯赵胜一企图与外地反革命组织持勾,妄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复辟资本主义,进行反革命活动;另外,还与他人合谋进行盗窃及流氓罪犯活动。
    本院根据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对该案进行了复查。现认为原判郑友谊反革命罪,主要是该郑在一九七六年春,对“四人帮”横行时诬陷邓付主席和践踏党在社会主义阶段各项政策不满,和同学王爱民等人一起谈论国家形势,为邓付主席鸣不平。同时由于其对“四人帮”往往盗用毛主席的名义胡作非为认识不清,说了一些政治性错话,更为错误的是竟提倡成立“中国自由生活党”,虽未成立起来,但政治影响不好,后来又听信赵胜一的谎言,企图与外地“反革命组织”挂勾虽未成为事实,但亦属严重的政治性错误,考虑到该郑当时主要是为邓付主席鸣不平,加之尚年轻无知,对其错误应予批评教育,而原判以郑友谊反革命定罪科刑,是不对的。原判认定该郑偷盗、流氓犯罪,经查,事实具在,但情节轻微,属于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故本院现依法判决如下:
    撤销本院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二日(77)户法刑第29号刑事判决书,对郑有利予以平反,宣告无罪释放。
    正是:
    少年不忿批邓事,自成组织惹祸灾。
    却喜10月10日后,实事求是又重来。
    且看下回。
发表于 2009-6-26 08: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李老师的辛苦!!
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身体呀!!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4:39:27 | 显示全部楼层
133# 关中子

感谢李老师的辛苦!!
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身体呀!!

…………………………………………………………………………………………

谢谢!谢谢!非常感谢!

打倒“四人帮”图片

打倒“四人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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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4: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134# 夏兰秋菊[/i

再发几张打倒“四人帮”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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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3: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顶顶!~  顶顶看看~!~



--------个性签名--------
     robots.txt
发表于 2009-7-1 10: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真好!顺便提醒一下,有资料显示,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活动刚开始,就有户县农民送的花圈。中央台和北京市委通告中多次提到的,煽动群众闹事,“留着小平头的家伙”就是咱户县电影公司职工柳玉昌。这是户县在重大政治斗争中很光彩的一笔。能加进您的作品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7-1 11: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138# 淡淡的风
中央台和北京市委通告中多次提到的,煽动群众闹事,“留着小平头的家伙”就是咱户县电影公司职工柳玉昌。这是户县在重大政治斗争中很光彩的一笔。能加进您的作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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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珍贵了!谢谢淡淡的风,您的风吹得人心花怒放,我一定会将这一段故事加进去的!谢谢!
好3.gif
 楼主| 发表于 2009-7-1 12: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兰秋菊 于 2009-7-1 12:46 编辑

139# 夏兰秋菊

                          第四十回  伟人辞世举国悲痛  侮辱领袖农夫蒙冤
    诗云:
    伟人辞世举国悲,江山失色水呜咽。
    案发九月风声起,涝河曲曲流潺潺。
    却说1976年──是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政坛的多事之年。这一年中国政坛发生的桩桩大事,都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莫过于“中国人民心中永远不落的红太阳”毛泽东的逝世。

197699日下午4点,人们突然从广播里听到了毛主席逝世的惊人消息,广播里反复播出《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毛泽东主席治丧委员会名单》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告》,人们屏住气息全神倾听着广播里传来的一字一句,悲痛的气氛笼罩着整个社会。

    广播在播发毛逝世消息的同时,还播发了悼念活动期间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的通知。当时全中国不停地反复播放的唯一音乐,就是低沉的哀乐。悼念活动期间,民间所有的婚庆活动也都停止了,且长达一个月之久──从99日到109日。

    追悼大会于918下午3时举行,主会场设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全国各个省、市、县甚至更低一级的行政单位包括部队、厂矿、学校、医院,都设立了分会场,很多中国人都都痛哭流泪。

    却说毛主席在世之时,个人崇拜盛行,报纸上多处印有他老人家的画像,文革之初,那陕西日报正面印有他老人家的画像,背面印有打倒xxx的大标题,谁知打倒两字刚好印在毛主席头上,从正面看得很清楚,由此引发革命造反的人们大闹陕西日报社的事件,导致报社关门。文革中,也经常发生在厕所里,有人用报纸揩屁股的案件,公安机关也当作一件大事,立案、照相,忙得一塌糊涂,但这样的案件很少能够侦破。毛主席逝世后,户县却发生了一件侮辱毛主席的大案,被一举侦破。

    却说1976 年9月12日下午,在玉蝉公社水寨大队村东北角第一生产队玉米套种乌药地内,社员们正在挖乌药,两名妇女在挖乌药时突然发现一堆大便,旁边有人用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作手纸用。她们吃了一惊,就想把这件事报告,这时队长宣布休息,他们就急忙往回跑,把这事忘了。
    13日上午,社员们在干活时,那两名妇女就议论开了,说:“哪个坏人,竟干了这事情!”有人就问:“啥事情?”那妇女就说:“谁拿毛主席像当手纸用!”小队干部下午在大队开会,便将这事向大队治安主任反映,那治安主任政治敏感性很强,立即就指示:“谁给你说来,你就叫谁把你引去找一找,一定要查出来!”那小队干部便叫上人一同去北岸子大白杨树下的玉米地里找了一气,但没有找到。便又回村,寻到见到的人,又一起去找,终于找到现场。那现场已被挖乌药的妇女破坏,大便已被土掩埋,只剩下那毛主席像和红旗被大便污染丢弃在地上。干部便用纸妥善地抱起来,作为证据。当天下午,便向大队党支部汇报。9月14日上午,玉蝉公社举行隆重的悼念毛主席逝世大会,大会结束后,大队干部便向公社领导汇报了案情,当天下午,公社就派民兵小反对和公安人员来到这个大队进行调查。
    经过分析,公安人员和队干部认定是本村人作案,那毛主席像是从1975年版的小学一年级课本上撕下来的,便从找寻小学二年级课本入手,布置学校老师向学生索要一年级课本,要求凡是家有小学学生的,都要交出小学一年级课本。还安排民兵小分队到每家每户布置上交。这一招,果然灵验,很快发现了端倪,那水寨大队第二生产队社员王东山有重大嫌疑。
    却说这王东山却不是本生本土人,原籍在山西省长治县后北庄公社暴马大队,1968 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之初,经调查王东山的父亲历史上竟有重大问题,解放后隐瞒富农成份冒充贫农落户到水寨。审查中王东山父亲跳井自杀,王东山之母因包庇王东山的父亲,也受到批判,并收回了土改时分给其家的房屋。9月19日,民兵小分队挨家挨户收书,来到王东山的家,王东山的母亲说:“我家娃的书找不见了,一屋子都找了几遍,就没寻见,不知娃丢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仰棚上没有寻,等东山回来搬个梯子在仰棚上给你寻。”在学校老师的严厉布置下,那1975年上了一年级的学生都纷纷把书交了上来,但王东山的儿子在家却寻不到书,便向王东山哭闹,王东山无法,只得到县上孩子他姨家借到一本一年级的书。便和儿子把书拿到了小分队领导家。那领导发现,书确是一年级的书,但却是1976年版的。当指出这点时,王东山神色有些紧张,匆匆走了。公安机关就把王东山作为重点,进行反复盘问,王东山在重重压力之下,只得交待在玉米地里大便时,用一年级书本上的毛主席像作手纸用的犯罪事实。
    1976
年11月12日,户县人民法院对王东山做出判决:
    现行反革命犯王东山,男,现年三十三岁,富农家庭出身,学生成份原籍山西省长治县暴马大队,现在户县玉蝉公社水寨大队第二生产队。一九七六年九月三十日因现行反革命的罪被依法逮捕。前来社员,现在押。
    罪犯王东山之父王xx解放前系日为汉奸,负有血债,一九四九年夏逃来户县,隐瞒历史身份,化名王孔昭,冒充贫农,落户于水寨大队,王东山随母朱xx即来水寨大队生活至今。一九六八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革命群众发现王xx来路可疑,审查中王xx负罪自杀。朱xx因包庇王xx罪行,私藏王xx反动证件,受到革命群众的审查和批判。在调查得知其家系富农成份,从而收回了其家在水寨大队土改时分得的瓦房一间。对此,王犯一直心怀不满,长期为其家庭富农成份翻案。更为严重的是,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下午中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送了伟大领袖和导毛主席逝世的的消息后,全国亿万人民怀着无限崇敬的心情,悼念我们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的时候,王犯丧心病狂,竟在九月十日上午恶毒污辱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进行反革命活动。破案中,王犯制造假像,后经教育,并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一直供认不讳。
    罪犯王东山,坚持反动阶级立场,对我党怀有刻骨的仇恨,当我们敬爱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逝世后,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送行反革命活动,罪行严重,民愤较大。为了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故依法判处王东山现行反革命罪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一九七六年三十日起至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止)。
    判决一下,那王东山即被押送马栏监狱服刑。

    时间到了1978年,那正在监狱服刑的王东山,8月14日,他也提笔向咸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自己申诉:
当前国内外形势一派大好,……党的方针政策逐步落实,特别是对过去的一些冤案都正在查对落实,在这样大好形势下,自己想让政府对我的案情明查落实,我考虑认为有必要提出申诉,因为自己案情属实错案、冤案之类,望咸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我案情重新调查落实以下,自己确感自己的案情有出入,自己没有作案,实属冤案,望中级人民法院明查。
……
    一九七六年七月中旬,在我大队村东北角第一生产队玉米套种乌药地内妇女在挖乌药时发现有人用毛主席画象和五星红旗画作手纸用,城关派出所到我大队来了解调查这件事,当时本村小学的教师叫正在上一年级的学生找念过的那本一册书,我在家中找不到孩子的那本书,我当时也没在意,孩子平时最爱打角纸折成的方块,我想可能早都把书弄不见了,再到那里去找?孩子在家哭闹不止,要他的一册书,到底没有找到。……我说:天佑那本书长不到,不如到县上他姨家借一本一册去学校交了,她姨的孩子和我孩子念的是一样的书。……到十八日我大孩子到县上给毛主席开追悼会,我女人叫我把东街他姨家孩子的一册书借回来了,写上我孩子的名字。到第二天(十九日)吃早饭时,我跟孩子拿着书到治安委员家去,看后问我,天佑留过级没有,我说:没有。他说:那这本书就不是你孩子的书,发现的这本书毛主席万岁是黑字,这本书是红字,我当时也没说啥就回去了。第二天,民兵把我叫去,派出所问我的情况,我说:这件事不是光搞的。……我在心中产生了胆切,自己认为成份不好,事情又发生在自己家门后,人家又怀疑是我,更重要的是孩子的书又找不见,……当时自己人家给自己认定,从严处理,后果有多大,自己又一想承认了顶多判一下就完了,所以也就没有把真实情况说明。九月三十日大会公捕之后。我也向风号的几个人说了真实情况,但风号人犯说你被逮捕了,不是拘留,逮捕了就非判刑不可,况且你在外边已经承认了,如果再把实际情况说明,政府也不会相信,要是再把公安局惹燥了,人家会把你关好多年,不管你。号内也有一个人因为问题落不实,押了六年之久,还没处理,有的还要轻刑重判。……在文化大革命后这八年中在生产队表现较好,为队上管理机器中致我的右手致残,造成了终生痛苦,但我在日常工作中一直为队上的事竞竞业业,私毫没有损害过公共利益。由于在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前几年物资供应贤紧张,但我千方百计托同学(尽管手续不合法)上买了一台手扶拖拉机,电磨,电动机多台,以上事实说明,我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刻骨仇恨,能干出以上这些事吗?我家庭负担这么重,我不会和有些人一样的整天为个人谋取私利,而对本事情不闻不问,一天光图挣工分养家糊口,又何常不可呢?当然以上我不是摆我的功劳,这些事情我队上广大群众是有目共睹的,政府可调查我以上是否是事实。从我逮捕到判刑这一个时期我的思想包袱很重,由其是对我的案情不否,但我能够正确对待,我认为这不能怪政府,只怪我欺哄政府,政府才给我判刑,如果我能从实际去作,那政府就会处理得当的,所以当前这样大好形势下,我恳求政府对我本人的案情作一明查处理,党的政策历来是不冤枉好人,但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我想政策是会把这件事澄清,以下线索可供查对时参考。
    脚印具说是军用鞋,那么鞋有多大,什么花纹,可查我的鞋,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事是一册书上的,若是我孩子的书必有我孩子的手纹,如果是我当手纸用必须会有我的手纹,若是和我和我孩子的指纹一样就表示我作的,若不一样,查到是谁就是谁。自己决不会找一本与作案不一样字的书去冒顶,自己会慎重去处理这件事的,这足以证明这个案不是我作的,我孩子的书找不到是事实,但不能因我孩子的书找不见去作为怀疑作案的依据,更不能以成份作为怀疑作案的依据。根据党历来的政策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所以我恳切希望政策对这一案重新调查处理认真落实,若是自己胡闹,想推托罪责那么查清后给我严加处理,毫无怨言,现提出,希中级人民法院给以明查处理
    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经过重新调查,1978年12月29日做出新的判决:
    经审查:原判认定,一九六八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该村群众发现王东山之父王xx系日伪汉奸,负有血债,解放后隐瞒富农成份冒充贫农落户该村,审查中王xx畏罪自杀,王东山之母因包庇王丙南罪行,受到批判,并收回了土改时分给其家的房屋,对此王东山心怀不满,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伟大领袖毛主席逝世,全国人民极其悲痛悼念的时候,王东山丧心病狂,竟在九月十日上午,恶毒污辱毛主席画象和五星红旗,进行反革命活动。破案中,王东山制造假象,后经教育,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一直供认不讳。本院遂于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以(76)户法刑字第74号刑事判决,判处王东山反革命罪,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王东山服判。
    现王东山申诉称,他没有作案,当时在破案人员的逼供下,他被迫供认。经查,原破案人员无违法行为,审理中王东山一直供认不讳。但因原定案证据不足,王东山现已翻供,故本院依法判决如下:
    撤销户县人民法院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二日(76)户法刑字第74号刑事判决书,将王东山予以释放。
    此案终于画上句号,那王东山在服刑两年多以后,又回到了自己的家。
    正是:
    五谷轮回酿奇祸,大案发作田禾间,
    借书交差成现反,至今乡闾作笑谈。
发表于 2009-7-1 15: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
三十八、三十九回???
 楼主| 发表于 2009-7-3 08: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兰秋菊 于 2009-7-3 08:46 编辑

141# 关中子

三十八、三十九回???
………………………………………………………………………………………………………………………………………………


嗬嗬!没法编辑,您就当38回吧!

………………………………………………………………………………
                     第三十九回  伟人辞世举国悲痛  侮辱领袖农夫蒙冤
    诗云:
   伟人辞世举国悲,江山失色水呜咽。
   案发九月风声起,涝河曲曲流潺潺。
   却说1976年──是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最后一年,也是中国政坛的多事之年。这一年中国政坛发生的桩桩大事,都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莫过于“中国人民心中永远不落的红太阳”毛泽东的逝世。

        197699日下午4点,人们突然从广播里听到了毛主席逝世的惊人消息,广播里反复播出《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毛泽东主席治丧委员会名单》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告》,人们屏住气息全神倾听着广播里传来的一字一句,悲痛的气氛笼罩着整个社会。

    广播在播发毛逝世消息的同时,还播发了悼念活动期间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的通知。当时全中国不停地反复播放的唯一音乐,就是低沉的哀乐。悼念活动期间,民间所有的婚庆活动也都停止了,且长达一个月之久──从99日到109日。

    追悼大会于918下午3时举行,主会场设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全国各个省、市、县甚至更低一级的行政单位包括部队、厂矿、学校、医院,都设立了分会场,很多中国人都都痛哭流泪。

    却说毛主席在世之时,个人崇拜盛行,报纸上多处印有他老人家的画像,文革之初,那陕西日报正面印有他老人家的画像,背面印有打倒xxx的大标题,谁知打倒两字刚好印在毛主席头上,从正面看得很清楚,由此引发革命造反的人们大闹陕西日报社的事件,导致报社关门。文革中,也经常发生在厕所里,有人用报纸揩屁股的案件,公安机关也当作一件大事,立案、照相,忙得一塌糊涂,但这样的案件很少能够侦破。毛主席逝世后,户县却发生了一件侮辱毛主席的大案,被一举侦破。

    却说1976 年9月12日下午,在玉蝉公社水寨大队村东北角第一生产队玉米套种乌药地内,社员们正在挖乌药,两名妇女在挖乌药时突然发现一堆大便,一张从书本上扯下的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沾满了粪便,显然是有人把毛主席像当作手纸用。她们吃了一惊,就想把这件事报告,这时队长宣布休息,他们就急忙回去做饭,把这事忘了。
    13日上午,社员们在干活时,那两名妇女就议论开了,说:“哪个坏人,竟干了这事情!”有人就问:“啥事情?”那妇女就说:“谁拿毛主席像当手纸用!”小队干部下午在大队开会,便将这事向大队治安主任反映,那治安主任政治敏感性很强,立即就指示:“谁给你说来,你就叫谁把你引去找一找,一定要查出来!”那小队干部便叫上人一同去北岸子大白杨树下的玉米地里找了一气,但没有找到。便又回村,寻到见到的人,又一起去找,终于找到现场。那现场已被挖乌药的妇女破坏,大便已被土掩埋,只剩下那毛主席像和红旗被大便污染丢弃在地上。干部便用纸妥善地抱起来,作为证据。当天下午,便向大队党支部汇报。9月14日上午,玉蝉公社举行隆重的悼念毛主席逝世大会,大会结束后,大队干部便向公社领导汇报了案情,当天下午,公社就派民兵小反对和公安人员来到这个大队进行调查。
    经过分析,公安人员和队干部认定是本村人作案,那毛主席像是从1975年版的小学一年级课本上撕下来的,便从找寻小学二年级课本入手,布置学校老师向学生索要一年级课本,要求凡是家有小学学生的,都要交出小学一年级课本。还安排民兵小分队到每家每户布置上交。这一招,果然灵验,很快发现了端倪,那水寨大队第二生产队社员王东山有重大嫌疑。
    却说这王东山却不是本生本土人,原籍在山西省长治县后北庄公社暴马大队,1968 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之初,经调查王东山的父亲历史上竟有重大问题,解放后隐瞒富农成份冒充贫农落户到水寨。审查中王东山父亲跳井自杀,王东山之母因包庇王东山的父亲,也受到批判,并收回了土改时分给其家的房屋。9月19日,民兵小分队挨家挨户收书,来到王东山的家,王东山的母亲说:“我家娃的书找不见了,一屋子都找了几遍,就没寻见,不知娃丢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仰棚上没有寻,等东山回来搬个梯子在仰棚上给你寻。”在学校老师的严厉布置下,那1975年上了一年级的学生都纷纷把书交了上来,但王东山的儿子在家却寻不到书,便向王东山哭闹,王东山无法,只得到县上孩子他姨家借到一本一年级的书。便和儿子把书拿到了小分队领导家。那领导发现,书确是一年级的书,但却是1976年版的。当指出这点时,王东山神色有些紧张,匆匆走了。公安机关就把王东山作为重点,进行反复盘问,王东山在重重压力之下,只得交待在玉米地里大便时,用一年级书本上的毛主席像作手纸用的犯罪事实。
    1976
年11月12日,户县人民法院对王东山做出判决:
    现行反革命犯王东山,男,现年三十三岁,富农家庭出身,学生成份原籍山西省长治县暴马大队,现在户县玉蝉公社水寨大队第二生产队。一九七六年九月三十日因现行反革命的罪被依法逮捕。前来社员,现在押。
    罪犯王东山之父王xx解放前系日为汉奸,负有血债,一九四九年夏逃来户县,隐瞒历史身份,化名王孔昭,冒充贫农,落户于水寨大队,王东山随母朱xx即来水寨大队生活至今。一九六八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革命群众发现王xx来路可疑,审查中王xx负罪自杀。朱xx因包庇王xx罪行,私藏王xx反动证件,受到革命群众的审查和批判。在调查得知其家系富农成份,从而收回了其家在水寨大队土改时分得的瓦房一间。对此,王犯一直心怀不满,长期为其家庭富农成份翻案。更为严重的是,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下午中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送了伟大领袖和导毛主席逝世的消息后,全国亿万人民怀着无限崇敬的心情,悼念我们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的时候,王犯丧心病狂,竟在九月十日上午恶毒污辱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进行反革命活动。破案中,王犯制造假像,后经教育,并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一直供认不讳。
    罪犯王东山,坚持反动阶级立场,对我党怀有刻骨的仇恨,当我们敬爱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逝世后,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送行反革命活动,罪行严重,民愤较大。为了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故依法判处王东山现行反革命罪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一九七六年三十日起至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止)。
    判决一下,那王东山即被押送马栏监狱服刑。

    时间到了1978年,那正在监狱服刑的王东山,8月14日,他也提笔向咸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自己申诉:
    当前国内外形势一派大好,……党的方针政策逐步落实,特别是对过去的一些冤案都正在查对落实,在这样大好形势下,自己想让政府对我的案情明查落实,我考虑认为有必要提出申诉,因为自己案情属实错案、冤案之类,望咸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我案情重新调查落实以下,自己确感自己的案情有出入,自己没有作案,实属冤案,望中级人民法院明查。
……
    一九七六年七月中旬,在我大队村东北角第一生产队玉米套种乌药地内妇女在挖乌药时发现有人用毛主席画象和五星红旗画作手纸用,城关派出所到我大队来了解调查这件事,当时本村小学的教师叫正在上一年级的学生找念过的那本一册书,我在家中找不到孩子的那本书,我当时也没在意,孩子平时最爱打角纸折成的方块,我想可能早都把书弄不见了,再到那里去找?孩子在家哭闹不止,要他的一册书,到底没有找到。……我说:天佑那本书长不到,不如到县上他姨家借一本一册去学校交了,她姨的孩子和我孩子念的是一样的书。……到十八日我大孩子到县上给毛主席开追悼会,我女人叫我把东街他姨家孩子的一册书借回来了,写上我孩子的名字。到第二天(十九日)吃早饭时,我跟孩子拿着书到治安委员家去,看后问我,天佑留过级没有,我说:没有。他说:那这本书就不是你孩子的书,发现的这本书毛主席万岁是黑字,这本书是红字,我当时也没说啥就回去了。第二天,民兵把我叫去,派出所问我的情况,我说:这件事不是光搞的。……我在心中产生了胆切,自己认为成份不好,事情又发生在自己家门后,人家又怀疑是我,更重要的是孩子的书又找不见,……当时自己人家给自己认定,从严处理,后果有多大,自己又一想承认了顶多判一下就完了,所以也就没有把真实情况说明。九月三十日大会公捕之后。我也向风号的几个人说了真实情况,但风号人犯说你被逮捕了,不是拘留,逮捕了就非判刑不可,况且你在外边已经承认了,如果再把实际情况说明,政府也不会相信,要是再把公安局惹燥了,人家会把你关好多年,不管你。号内也有一个人因为问题落不实,押了六年之久,还没处理,有的还要轻刑重判。……在文化大革命后这八年中在生产队表现较好,为队上管理机器中致我的右手致残,造成了终生痛苦,但我在日常工作中一直为队上的事竞竞业业,私毫没有损害过公共利益。由于在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前几年物资供应贤紧张,但我千方百计托同学(尽管手续不合法)上买了一台手扶拖拉机,电磨,电动机多台,以上事实说明,我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刻骨仇恨,能干出以上这些事吗?我家庭负担这么重,我不会和有些人一样的整天为个人谋取私利,而对本事情不闻不问,一天光图挣工分养家糊口,又何常不可呢?当然以上我不是摆我的功劳,这些事情我队上广大群众是有目共睹的,政府可调查我以上是否是事实。从我逮捕到判刑这一个时期我的思想包袱很重,由其是对我的案情不否,但我能够正确对待,我认为这不能怪政府,只怪我欺哄政府,政府才给我判刑,如果我能从实际去作,那政府就会处理得当的,所以当前这样大好形势下,我恳求政府对我本人的案情作一明查处理,党的政策历来是不冤枉好人,但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我想政策是会把这件事澄清,以下线索可供查对时参考。
    脚印具说是军用鞋,那么鞋有多大,什么花纹,可查我的鞋,毛主席画像和五星红旗事是一册书上的,若是我孩子的书必有我孩子的手纹,如果是我当手纸用必须会有我的手纹,若是和我和我孩子的指纹一样就表示我作的,若不一样,查到是谁就是谁。自己决不会找一本与作案不一样字的书去冒顶,自己会慎重去处理这件事的,这足以证明这个案不是我作的,我孩子的书找不到是事实,但不能因我孩子的书找不见去作为怀疑作案的依据,更不能以成份作为怀疑作案的依据。根据党历来的政策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所以我恳切希望政策对这一案重新调查处理认真落实,若是自己胡闹,想推托罪责那么查清后给我严加处理,毫无怨言,现提出,希中级人民法院给以明查处理
    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经过重新调查,1978年12月29日做出新的判决:
    经审查:原判认定,一九六八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该村群众发现王东山之父王xx系日伪汉奸,负有血债,解放后隐瞒富农成份冒充贫农落户该村,审查中王xx畏罪自杀,王东山之母因包庇王丙南罪行,受到批判,并收回了土改时分给其家的房屋,对此王东山心怀不满,一九七六年九月九日伟大领袖毛主席逝世,全国人民极其悲痛悼念的时候,王东山丧心病狂,竟在九月十日上午,恶毒污辱毛主席画象和五星红旗,进行反革命活动。破案中,王东山制造假象,后经教育,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一直供认不讳。本院遂于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以(76)户法刑字第74号刑事判决,判处王东山反革命罪,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王东山服判。
    现王东山申诉称,他没有作案,当时在破案人员的逼供下,他被迫供认。经查,原破案人员无违法行为,审理中王东山一直供认不讳。但因原定案证据不足,王东山现已翻供,故本院依法判决如下:
    撤销户县人民法院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二日(76)户法刑字第74号刑事判决书,将王东山予以释放。
    此案终于画上句号,那王东山在服刑两年多以后,又回到了自己的家。
    正是:
    五谷轮回酿奇祸,大案发作田禾间,
    借书交差成现反,至今乡闾作笑谈。

发表于 2009-7-3 11: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敢!!!
:lol :lol :lol
发表于 2009-7-4 12: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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