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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户纪发〔2012〕22号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2344.png 中共户县纪委 户县监察局 户县国税局 关于开展“国税杯”廉政诗词楹联 及格言警句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党委,县委及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氛围,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政诗词楹联及格言警句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扣反腐倡廉主题,运用诗词楹联及格言警句的形式,讴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也可鞭挞消极腐败现象,警省世人,抨击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倡导廉荣贪耻的理念,弘扬正气,陶冶情操,进一步提高我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 二、活动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从发文之日起,至6月30日截止。7月1日至20日由县纪委组织评比。 三、评奖事宜 县纪委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 帆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主任:董中锋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讲会 县纪委副书记 贾鸿卫 县纪委常委 孙 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联主席 耿 涛 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彭建民 县国税局局长 张宏莉 县国税局总经济师 成 员:李维明 县纪委宣教室主任 高文信 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宋红梅 县国税局监察室主任 焦万利 县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李景宁 县诗词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占奇 县文体广电局文化科科长 耿朝晖 县文体广电局创研室主任 石侃之 县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陕西省农民诗歌学会副会长、户县画乡诗社副社长 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集的诗词楹联及格言警句作品进行筛选、评定。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5首、二等奖10首、三等奖25首,优秀奖若干首。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将颁发奖牌、奖品和证书。 四、稿件应用 县纪委将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编印成册,面向社会下发。县纪委对入选作品拥有网上公布、宣传、出版及改编权,凡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诗词楹联及格言警句征集活动是今年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本次活动。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时间的安排,有序加以推进,各单位要牵好头,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组织好宣传发动和作品收集选送等工作。 3、有机结合,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以诗词楹联及格言警句征集活动为契机,把征集活动与落实上级对我县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最新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确保质量,积极报送。作品要符合体例,要求琅琅上口,富有艺术和感染力。同时,诗词楹联及格言警句作品也面向社会征集,欢迎全县各界人士积极投稿。作品要求原创,禁止剽窃,文责自负。作品以各镇、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县委及县级机关各部门为单位,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稿,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于征文截止日6月30日前送至县纪委宣教室。 联系人:孟杰 联系电话:84828006 附件:诗词楹联及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推荐表 中共户县纪委 户县监察局 户县国税局 2012年5月7日
附件: 廉政诗词楹联及格言警句作品推荐表 单 位: 时间:
主题词:廉政文化 征集 通知 中共户县纪委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印发 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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