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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哥:你的精神另我感动,你的爱好和我相同,袁家村那些路我很熟悉,今年暑假我也准备再去一次,回来咱们喝女儿红. 音乐人 发表于 2009-7-20 23:37
自虐的境界挺高的 PS:那个美眉还在吗 丛林里的海藻 发表于 2009-7-21 07:01
不是还有酒吧美女的合影呢????莫非私藏了。。。。。。。。。 :lol:lol 糖丫丫 发表于 2009-7-21 10:08
阳光说"第一次见腿上的汗水从小腿往下流".我想问问阳光大腿的汗水流到哪了? 户县票务中心 发表于 2009-7-21 16:14
这两件东西不知现在谁还有?
电唱机
酒壶
电视、电脑,这两件不是老街酒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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