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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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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1 19: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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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hs1220 于 2010-11-11 19:42 编辑

                           

   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


   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  
   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2010年11月11日     《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进,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会议强调,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抓好落实。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草案)》。草案明确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性质和业务范围,规定了代表机构开展业务活动的规则,完善了登记管理制度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0-11-11 20: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3 09: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撤村并居”仅尊重农民意愿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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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新京报》11月11日)
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搞起了轰轰烈烈的“撤村并居”运动,农民被集中赶进小区、赶上楼房,如山东诸城市取消行政村编制,将原来1249个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有的地方则要求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地方政府这样做是为了让农民腾出土地,是在“土地财政”驱动下,以新农村建设之名行“圈地运动”之实。
盲目的“撤村并居”必须予以遏制,这既是为了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尊重农民的生活方式,也是为了保护耕地红线、保证农业安全,还是为了保护千百年来形成的农耕文明和村落文化。在“撤村并居”运动中,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强制撤村、强制并居的问题,国务院要求农村土地整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可谓切中其弊。但仅仅尊重农民意愿是不够的,农民意愿不足以成为“撤村并居”的充分理由和依据。
由于文化程度整体不高,农民群体一方面很务实,另一方面又往往过于看重眼前利益,在利弊权衡方面有时缺乏远见,容易判断失误。住小区、住楼房、拥有城镇户口和社会保障,是农民梦寐以求之事,当这等“好事”突然变得唾手可得时,很多农民可能会被眼前利益迷惑。况且,为了顺利“撤村并居”,相关政府部门来做农民工作时,肯定只会拣好处说,拣动听的说,直说得天花乱坠,老实巴交的农民很可能被花言巧语所忽悠,头脑一热就“自觉自愿”了,他们哪里能预见到“撤村并居”的坏处,哪里来得及细想失去土地之后怎么办、子孙后代的生计怎么办。他们现在是“自觉自愿”了,但一旦发现“撤村并居”并非想象的那样美好,却再也无法迁回祖祖辈辈生活的那片土地。
更值得注意的是,“农转城”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高校强迫学生“农转非”的事例充分说明,上级政府要求坚持自愿原则,下级政府未必真这样做,上级的要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会走形、跑调、变味。自愿与强制其实只有一线之隔,自愿很容易变成“被自愿”、不得不“自愿”。
所以,“撤村并居”不能只看农民愿意不愿意,不能将农民愿意作为“撤村并居”的唯一前提条件。除了尊重农民意愿外,“撤村并居”还应附加以下两个前提:其一,“撤村并居”所腾出的土地,应该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归地方政府所有,不得擅自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实际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
其二,如果“撤村并居”同时伴随“农转非”,那么除坚持自愿原则之外,不应要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社会保障,而应像重庆那样,让农民穿上 “五件衣服”(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的同时不脱下原来的“三件衣服”(宅基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此,盲目的“撤村并居”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地方政府无利可图,无法觊觎农民土地,“撤村并居”也必然会得到有效遏制。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3 09: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土地整治要让农民做主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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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治,要让农民能够自己做主,并充分享受土地整治政策实惠与土地增值收益
“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强调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
然而,在国家严格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和用途管制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看作可乘之机,在实践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一是盲目投资建设,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二是追求土地财政,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大肆圈占农村集体土地;三是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片面理解为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热衷于整治区位条件较好、增值潜力较大的村庄,而不愿整治废弃多年的“空心村”;四是把“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简单地理解为整治增地工程,一味追求腾退村庄用地、建设安置高楼,很少考虑生产便民、生活利民因素。
这些问题的滋生和蔓延,严重背离了“城乡增减挂钩”的政策初衷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战略本意,应予以坚决遏制。
应当强调的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本身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一半以上,多达2.48亿亩。农村居民点建设普遍存在“散、乱、空”的现象,一半以上村庄出现“空心化”。从当前看,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适时推进“空心村”整治和旧村改造的条件成熟,农民愿望强烈;从长远看,有利于引导资金与技术要素向农村转移,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统筹配置和优化利用,有利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土地利用价值、保障农民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
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从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应当客观看待城乡土地配置政策探索、试验的价值。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发展的新机制和土地整治新模式,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自己做主,并充分享受土地整治政策实惠与土地增值收益。对此,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任重道远。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3 11: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将修改农村土地政策 禁止强迫农民“上楼”
2010年11月13日 09:01:41  来源: 新京报



资料图片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不能强赶农民上楼后,前日,国土部召开会议称,将立即着手修改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相关文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明确提出在实施过程中禁止做什么。
  国土部将组织全国调研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发生了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的情况。
  1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在前日召开的国土部会议上表示,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总体形势和方向是正确的,但将立即着手修改相关文件,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明确提出在实施过程中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需要注意什么;其次,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尽快投入使用信息监管系统,并提早准备配套政策。
  同时,国土部也将立即启动面上调研和典型调研工作,全面掌握了解动态。
  专家建议赋予农民否决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分析说,在土地整治过程中,采取强拆的措施,强制农民上楼是要禁止的。
  他说,比如有些地区在整治过程中,采取了整村推进的措施,这实际就是一种变相强制,没有强制拆迁是推进不下去的;另外,还有些地方采取项目治理的方法,一个项目对几个村进行改造,这样必然会造成以项目的主办者为主的情况,造成强制拆迁。邹晓云认为,这种方式更应该扭转过来,要按照农民的意愿去做,“有一户愿意去改,就要去改,而不是以政府的角度作为主导。”
  另外,邹晓云也建议,在新的制度里,应该赋予农民否决权。“指标卖不卖农民可以否决,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记者吴鹏)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3 11: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呼吁农民“上楼”运动刹车 称动摇国家根基
2010年11月06日 14:44:02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本周,媒体关于全国农民“上楼”运动的报道,招来网民对各地从农民手中“抢”地行为的一片指责;教育部提出三五年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不仅未得到网民好评,反而引发网民质疑;此外,网民还对有关专家提出的从五个方面调整国家财政收入与居民个人收入关系的观点十分关注,对“十二五”减少税负增加福利充满期待。
  网民呼吁农民“上楼”运动刹车
  近日媒体报道称,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拆村并镇,无数村庄正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失,无数农民正在“被上楼”。而此举的背后,是政府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其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报道在网民中引起巨大反响,纷纷对各地从农民手中“抢”地的做法表示极大不满。
  “被上楼”是对农民利益的掠夺
  不少网民认为,农民“被逼上楼”,是很可怕的事,是对农民利益赤裸裸的掠夺。有网民说,在农村改革之初,政府承诺土地政策50年不变,可现在,在建设新农村的名义下,全国正在上演的这场愈演愈烈的撤村并镇运动。不考虑农民意愿,甚至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使“50年不变”的承诺失信于民,使农民的利益再一次被蚕食。
  有网民指出,强拆抢占致使大量农民失去一辈子辛苦挣得的家园,强拆抢占改变了农村的格局,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不少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又无一技之长,今后让他们何以为生?当大量农民变为失业者、赤贫者时,国家怎么可能长治久安?
  有网民认为,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城市化,更不是简单地把农民集中小区化居住。至于怎样才是新农村的发展方向,中央早就为新农村勾画过图景,这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绝不是要让农村都变成城镇社区。
  动摇国家根基必须立即刹车
  有网民说,这么多年来,中国之所以可以逢变不乱,是因为农村是稳定的,粮食等农产品是充足的。现在得益于中央减免税等惠农政策,农民生活刚有起色,地方政府就又开始打农民土地、宅基地的主意,不仅会对农村和农业造成空前破坏,还可能因这种人为制造的不稳定而动摇国家根基。
  不少网民表示,非常认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关于“在这场让农民上楼运动的背后,实质是把农村建设用地倒过来给城镇用,弄得村庄稀里哗啦,如不有效遏制,恐怕要出大事”的观点。有网民说,强拆农民的房子,强制农民上楼,已经引发不少矛盾,引起不少冲突,再这样搞下去,会把我们本来最有忍耐性的农民惹恼、激怒的。不少网民呼吁,这场撤村并镇、农民“被上楼”运动应当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并坚决予以纠正,尽快刹车,否则将后患无穷。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3 11: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撤村圈地遗祸子孙
2010年11月03日 08:38: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20多个省市进行。各地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他们共同的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指出,和平时期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运动“古今中外,史无前例”。
  总理曾说,“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可现在,二十多个省市违背农民意愿,忙于撤村圈地,极有可能就是在做一场遗祸子孙后代的事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强行撤村圈地,会进一步加剧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给中国经济“调结构”造成重大阻碍。日前据媒体报道,“全国房企10年内雪藏近12亿平方米土地”,显然,这是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结果,是地方政府寅吃卯粮的结果。当城市土地供应紧张之后,又利用撤村圈地继续卖地,以便支持财政的正常运转,这无异于饮鸩止渴,让已经充满泡沫的房价回归理性几无可能,对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改善财政收入结构毫无益处。隐患积累到一定程度,最后还账的是我们的子孙后代。
  强行撤村圈地,极有可能使失去土地的农民,“一代吃社保,二代吃低保”。表面上看,“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政策很不错,但是,“村改社”只是改了名字,没改农民的生活质量;“宅基地换房”只是“被上楼”,换不来安心和开心;“土地换社保”换来的只是这一代人的社保,下一代人可能只能“吃低保”了。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为有土地,即使贫困,农民还可以“自给自足”,但失去土地,被“上楼”之后,“物业费”、“清洁费”等接踵而至,本来不富裕的农民可能就变成了贫民。
  强行撤村圈地,会给社会安定和谐造成隐忧。在这个过程中,只要一个环节执行不到位,就可能产生大量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这些“三无”人员如果得不到妥善安排,极易走上三条道路:社会游荡、违法犯罪及仇官仇社会,甚至做出“杀害幼儿园无辜小朋友”的恶性事件。对社会和谐的破坏,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被害者,我们的子孙后代也是被害者。
  此外,强行撤村圈地,土地财政发疯似地“裸奔”,谁能保证一定是“宅基地复垦”?谁能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突破?虽然大家都知道粮食安全对13亿人口的中国意味着什么,但“旁观者效应”告诉我们,也许我们都只盯眼前利益,都假设最坏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把履行责任的义务寄予他人。强行撤村圈地最后的结果,极有可能是突破“18亿亩耕地红线”,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面临着粮食安全的威胁。
  最后,强行撤村圈地之后,我们传承几千年的“村居文化”将消失殆尽。我国几千年的“村居文化”,有糟粕,但更多的是精华。失去了“村居文化”,不知我们及子孙后代还能否感到乡村生活的浪漫与美好?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3 11: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被上楼” 背后有隐忧
2010年11月06日 14:49:46  来源: 光明日报




  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这些地方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其共同的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指出,和平时期大规模的村庄撤并运动“古今中外,史无前例”。
  在这场浩浩荡荡的“农民被上楼”行动中,山东诸城宣布取消在域内所有行政村建制,生生造出208个“万人村”;曾被评为河北省生态文明村的董家务村,如今已拆成一片废墟,刚修好的“村村通”水泥路被铲平;江苏省邳州市坝头村被整体拆迁,但农民公寓还要村民补差价购买。对于如此情形,有专家指出,盲目强迫农民上楼并大规模取消自然村,不仅与法治精神相违背,也会对农村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
  事实上,这一场“农民被上楼”行动可以看作是中国新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节点。各地规模浩大的拆村运动,往往打着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各种旗号,当然也有相对应的政策,例如诸如“村改社”、“宅基地换房”、“土地换社保”等等。不少地方以罕见的热情拥抱“拆村并居”行动,其目标很明确:让农民上楼,把腾出的农民宅基地等土地复垦后换取同等面积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这样,既可以获得城乡土地之间的级差收益,更可以突破宏观调控下紧缩“地根”的限制,完成各地GDP的发展目标。
  农民被要求“上楼”,似乎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但问题也来了:农民的补偿是不是到位了?补偿的金额是否足以使他们住进楼房?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些可能都不是问题。但是对于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地方财政收入不足以补偿农民的损失,那又该如何保障“被上楼”农民的权益?即便农民们上楼成功了,从形式上进城了,可是,这些农民又如何在城市中维持较为体面的生活?目前中国城市就业率本来就不太理想,这些失地农民又一下子涌进城市,一旦找不到合适的就业机会,会不会又形成新的贫民窟?即便土地可以换社保,可是社保能维持他们日常的生活吗?
  这些顾虑还只是表面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民被上楼”伤害的还有一种隐性的文化。正如陈锡文所言,“农村社会之所以这么多的人能够比较平静地运行,农村的血缘地缘关系看起来是一种落后,但是客观上它是一种传统,这种传统保障了农村社会在很少公共资源的情况下能够平稳地运行。”当城市公共资源本就短缺的情况下,“农民被上楼”又使得中国村庄的传统和文化面临断裂的危险,农民的心灵家园又该如何安放?
  不得不说,“农民被上楼”其实是一些地方在“加速城市化”的雄心下,有意扭曲和肢解国家政策,剥夺了农民的生活选择权。包括新农村建设在内的一系列公共政策,本质上都是要使农民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但很多“农民被上楼”的做法实质是利用政策漏洞扩大土地财政,完全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误读或违背。所以,农民上不上楼,一定要因地制宜,一定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
发表于 2010-11-13 18: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是说咱户县哪个村土地被占用了。只要对群众有利就是建高楼,群众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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