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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用电须直抄到户 杜绝电费株连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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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4: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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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草案)》。草案规定,西安新建住宅统一实行抄表到户、收费到户,彻底解决以前一家不交电费小区全部停电的矛盾。

我市目前多数住宅小区采用专变供电的管理模式,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居民电费。这种做法的弊端是小区代收的电费往往高于政府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20%以上,此外还出现小区内个别住户不交电费整个小区被停电的现象。

据了解,目前我市九区四县城镇居民约有130万户,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电费的就有109万户,由供电部门直抄到户的仅有21万户,仅占16%左右,远远低于国内平均水平。与此同时,我市新建商品住宅还在以每年10万户以上的规模增加,因此规范和完善城市住宅小区电力配套建设势在必行。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草案规定,西安新建住宅必须建设永久性供配电设施,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新建住宅由供电部门按照国家公布的电价,实行供电到户、管理到户、直抄到户、收费到户。

也就是说,以后新建住宅都要实行插卡买电或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形式,个别住户不交电费也不会再殃及其他住户正常用电了。

据了解,草案中所称的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租赁房以及住宅区内公共设施用房和配套用电容量在100KVA以下的经营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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