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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捐躯 血染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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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5: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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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捐躯 血染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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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来为革命烈士正名分


各位领导:

今天,我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以李曦烈士后裔的身份和整个李氏家族的名义,呼吁社会各界同仁、新闻媒体的有识之士,各级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有关领导,能以对革命烈士的崇敬和同情心;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政府工作人员自觉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来为先辈李曦烈士正名分,以告慰至今仍长眠在异国他乡的李曦同志的在天之灵。

一、李曦同志生平简介

李曦,男,1931年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户县甘亭镇西郊村。1950年8月,由户县苍游乡真华硙师范高中部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任中国人民志愿军64军192师政治部文印员,同年10月赴朝参战,于1952年春末在朝鲜战场光荣牺牲,时年21岁。1953年间,户县民政局以及户县城关区楼西乡政府(现为户县甘亭镇人民政府)依据李曦同志生前部队的阵亡通知书,正式通知李曦同志家属,告知李曦同志已在朝鲜战场光荣牺牲的消息。并依照国家规定,一次性给家属发放了“烈士抚恤金”。至此,李曦同志家门前悬挂“光荣烈属”牌匾。五十多年来,其家属多次参加乡、镇政府年终召开的烈、军属座谈会,接受村级组织的“春节拜年”慰问,倍受地方政府和全体村民的尊敬和照顾。

二、为李曦烈士正名的起因

200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翻阅了1986年版《户县志》、《户县军事志》和1982年版《陕西省英烈名录》,在这三部重要文献中的烈士公示栏中,均未收录李曦烈士的名字及相关资料。我们整个李氏家族无不震惊,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我们的亲人为国捐躯,居然现在连一个最起码的名份都没有?它极大地伤害了我们的感情,也激发了我们李氏家族为李曦烈士正名定位的信念。

三、为李曦烈士正名告慰先辈在天之灵

2006年10月以来,我们先后十多次找户县民政局,请求为李曦烈士确定名份的问题,但民政局却以我们不能拿出“烈士证明”和证明李曦烈士的“相关资料”为由,对我们的正当要求肆意推诿,其对工作的不负责任态度令人无法忍受。

时过境迁,漫漫长达五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确实失遗了李曦同志的“烈士证明书”虽然“烈士证明书”遗失了,但绝不是李曦同志就不是“革命烈士”了。能证明一个革命烈士身份的决不仅是一个“烈士证明书”,像当年领取烈士抚恤金的花名册、阵亡烈士登记册和李曦同志的个人档案以及相关资料,都是由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保管。户县民政局没有理由单方面向我们索要,由国家部门管理的资料,这本身就是强人所难,是一种对工作极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种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极大的损害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刺伤了李曦亲属一颗受伤的心。

我想,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有良知的政府工作人员,应该正视、支持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和意愿,积极会同省、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查找李曦烈士的相关资料,给烈士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应该也没有理由让革命烈士在战场上流血,再让他的亲属至今仍为他继续流泪。我想,当年一个勇于报效国家的热血青年,为保家卫国赴朝参战,英勇战斗,血洒疆场,几十年的革命英烈,突然一夜间什么都不是了。如果做个换位思维,谁能接受这样的现实?我们今天写这份材料,旨在能得到社会各界同仁的同情和支持,社会新闻媒体的关注帮助和得到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以及有关领导理解和重视,还先辈李曦烈士一个公道,给李曦烈士一个应该得到的名分,以告慰李曦烈士的在天之灵,抚慰李曦烈士亲属一颗受伤的心,更好的教育后辈热爱祖国,努力工作,以饱满的爱国热情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

此致

敬礼!



西安户县甘亭镇西郊村 李兴团(13572062430)

2010年5月20日

发表于 2010-6-2 16: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要支持啊 。
发表于 2010-6-2 18: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一代的事情 征服应该是会忘了吧~~
发表于 2010-6-2 18: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家属,伟大的志愿军战士万岁
发表于 2010-6-2 21: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愿你一切顺利!
发表于 2010-6-2 23: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3 00: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伟大的志愿军战士万岁
发表于 2010-6-3 07: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6-3 13: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漏了?赶紧给人家补上,他们是先烈,应该名垂青史!
发表于 2010-6-3 14: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祝顺利
如有下文,别忘了再说一声
发表于 2010-6-3 14: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妈的  把民政局的垃圾 拉出来暴打一顿      要什么证明  人都牺牲就是证明
发表于 2010-6-3 15: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烈士家属应该给人家送礼,不然肯定难办。
发表于 2010-6-3 16: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的,常理!
发表于 2010-6-3 18: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李曦烈士致哀!向烈士亲属表示同情和慰问。
为国捐躯的烈士应该永远活在人们心中。呼吁有关部门多想办法尽快解决这个问题,让烈士安息,家属安心。
发表于 2010-6-9 09: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官员太麻木不仁了!冷血动物一个,缺乏基本的公平与正义!!!
发表于 2010-6-10 13: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好像可以使用 倒置举证   由政府举证来证明他不是烈士的缘由  以上的照片是原件还是 历史保留下来的照片

武装部应该有一定的存根  包括同年一起入伍的战友 等等的
发表于 2010-6-18 15: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不应仅仅活其后辈的怀念中,还应活在所有人的怀念中,受人们的精神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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