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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杨金柱:一个公民和一个律师的真情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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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07:5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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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size=+1]法律论坛』 [法治时评]杨金柱:一个公民和一个律师的真情告白


[size=-1]作者:律坛怪侠杨金柱 提交日期:2010-5-8 22:10:00 访问:3496 回复:121
    杨金柱:一个公民和一个律师的真情告白

  
   1956年9月22日晚上丑时(1点至3点),我母亲在湖南省洞口县管竹公社顶上村的一个农家小屋生下了我,并将我养育成人。感谢父母亲给了我第一次生命!
  
   2006年6月5日晚上9时,我在担任湖南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首席法律顾问期间,为其一件涉案标的一个多亿的民事纠纷连续工作四天四夜(没有上床,只伏在办公桌上进行了短暂休息)、出具了38份法律文书,导致劳累过度、心力衰竭而差点猝死。感谢湘雅医院的白衣天使们将我从死神的身边拉了回来,是他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对他们的救命之恩是无法用“感谢”二字来予以表达的!
  
   2010年5月6日上午9时,我在隆回县返回长沙途中刚上高速公路10公里,因天下大雨路面上有积水,由于车速过快(约时速120公里),汽车首先撞上中间护栏再掉过头冲向右边护栏,而右边是十几米高的陡坡。冥冥之中,不知是西方的上帝还是东方的菩萨神灵,也不知是列祖列宗在阴间的护佑,短短的几秒钟里,我紧紧稳住方向盘并踩住刹车,使汽车没有冲向右侧外面的十几米陡坡。潭邵高速公路开通以来,因车祸遇难的人数已经不少。我能够逃过此劫,获得了第三次生命,真使我感慨万千,对生命的价值有了更高层次的领悟。
  
  
  
   古人云:事不过三。于我而言,此生已是第三次获得生命。两次大难不死,无论是西方的上帝还是中国的菩萨,都对我眷顾有加,我还复夫何求?
  
   古人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不希冀“后福”之有无,但我倍感生命之脆弱、倍感生命之可贵。今后,无论我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活多久,我将追求生活的质量,追求心灵的自由。我将追求在生命最后一刻清醒时能够坦然:我这一辈子没有白活!我将安祥地闭上自己的双眼,不留遗憾地驾鹤西去,那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归宿。
  
   五十四年的人生经历,二十五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在文学和法学的边缘徘徊,使我比普通人多了一些生活的体验和感受。和法律人相比,我多了一份文学人的理想和浪漫;和文学人相比,我多了一份法律人的冷峻和严谨。两者的融合,使我成为了中国律坛的一个“怪侠”,也促使我在多年前已作了计划:用几年的时间在中国法制文学领域建立自己的独特地位。
  
   2010年5月6日上午9时5分,当我把车刹住以后,我紧紧地抱住了我的妻子,几分钟的沉默使我说不出一句话。然后,我告诉她:亲爱的,老天爷让我们毫发无损、度过此劫,让我们今后好好珍惜生命,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直到永远。
  
  
  
   在开始新生活之前,我有必要将过去的生活作几点说明:
  
  
  
   一、我始终追求品格的修养,追求独立的人格,我始终以一个“大写的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我这不是对自己的溢美之词。我身边有二十多年前未读大学时在农村劳动时的伙伴,他们可以为我作证!我身边有1995年即一起共事的律师同仁,15年的共事,他们可以为我作证!我于2000年12月28日一手创建了通程律师集团,通程的兄弟姐妹们和我相处了10年,他们可以为我作证!
  
  
  
   二、我是一个法律的真正的信仰者。我始终坚信:中国只有“依法治国”,才能摆脱几千年来中国封建传统的束缚,使伟大的中华民族真正得以复兴
  
   二十五年的律师生涯,我成为一个坚定的对法律的信仰者。我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最高利益,不唯权,不唯钱,只唯法。二十多年来,没有任何一个客户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对我进行投诉,这使我深感欣慰!在一些接受委托的重大案件上,用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很好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些经典案例是我为推动中国民主法治列车前行的证明。在一些重***律事件上,我发出了自己的呐喊,这些微弱的呐喊声也是我信仰法律的证明。
  
  
  
   三、我对一手缔造的通程律师集团充满感情,只要能够继续执业,我将永远是通程律师集团的儿子
  
   2000年底,我在一张白纸上描绘了通程律师集团的蓝图,在司法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的关心和支持下,通程的第一批“老红军”们从三湘四水汇聚到长沙,创建了国内第二家律师集团(第一家为国浩律师集团)。2009年6月,通程律师集团改制,我在担任了九年董事长之后,决定退居二线,将掌舵人的位置让给年轻一代。6月20日,改制后的合伙所27名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上通过了通律合决字(2009)第001号合伙人会议决议。该决议指出:“值此辞旧迎新之际,通程所的全体创始合伙人认真回顾了通程所九年来的创业历史,高度评价了通程所的缔造者、精神领袖、总设计师杨金柱董事长对通程所做出的卓越贡献。”“缔造者、精神领袖、总设计师”是对我为通程律师集团奋斗九年的肯定,也是我难以承受之重的责任。
  
   我过去总是说:我将通程律师集团视为我的第二个儿子,从今天起,我要纠正这一说法:我永远是通程律师集团的儿子!只要我还能够继续执业,我将永远不离开通程!
  
  
  
   四、湖南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几年来对通程所和我个人一直是关心和爱护的
  
   我的上述评价不是为了拍马屁,更不是被“招安”后的说辞。这是我的肺腑之言,有以下事实为证:
  
   1、没有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支持,我在2000年底,根本不可能创始通程律师集团。
  
   2、通程所创建以来,2003年获“湖南名牌”称号,2006年获“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就整体实力而言,通程律师集团早已跨入湖南律师界前列。试看今日之湖南律坛,谁敢轻视通程律师!如果没有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支持,通程律师集团是不可能取得这些成绩的。
  
   3、我在前几年因故向人民法院起诉湖南省律协对我名誉侵权,起诉湖南省司法厅行政不作为。省司法厅没有对我进行行政处罚,省律协也没有对我进行行业惩戒。特别是2008年我为“唐门案”与省纪委独自抗争八个月之久,省司法厅顶住压力,没有对我进行行政处罚。上述事实充分说明:省司法厅和省律协对我这样一个脑袋上长有“反骨”的律师是宽容的、是爱护的。如果此事发生在其他省市,能有如此后果吗?请各位同仁思考。
  
  
  
   五、我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
  
   我学中文出身,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深受历朝历代爱国知识分子的爱国情怀影响。“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以我血荐轩辕”,这些诗句时刻在我脑海回响。
  
   我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有以下事实为证:
  
   1、我始终拒绝任何境外媒体的采访,也没有和任何西方国家的任何组织发生过联系。
  
   近几年来,我代理过几起敏感案件,有些当事人在代理之前,即有境外媒体和他们联系(如“唐门案”),但我明确告诉唐家人:要我进行法律援助,唐家人必须截断和国外媒体的联系。由于我的努力,使唐家波这一“强行火化尸体案”没有给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2010年4月22日下午,我结束北京市司法局对唐吉田律师“吊照门”听证会之后,即有多家境外媒体打电话要对我进行采访,被我明确拒绝。
  
   22日晚上8点01分,我在首都机场给唐吉田律师和该所主任童朝平律师同时发送了以下信息:
  
   “唐吉田律师,我已到机场,我要特别向你强调的是:我接受你扰乱法庭秩序行政处罚案的代理人,与本案无关联关系的其他事情均与我没有关系,我拒绝接受一切境外媒体的采访,也请你不要向任何境外媒体谈论我担任该案代理人的任何情况,我已将该信息同时发给你所童主任,请你务必做到此点。谢谢!杨金柱”
  
  
  
   2、我一直主张中国政府要加强对人权的保障,但我不同意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的双重人权标准
  
   2008年5月9日,我在香港凤凰网35分钟访谈节目中就谈到:我想写一本书,书名叫《爱国与人权》。我在当时的节目中讲到了该书的四个部分:“第一,我们应当怎样爱国,第二,我们应当如何把国家利益做为最高利益?第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人权,第四,西方人权的双重标准的虚伪性对中华民族对我们国家的危害”。
  
   我在该节目中还有如下一段原文:“然后国家利益就是最高利益,比如说,现在面对奥运会,面对西藏藏独,面对台湾,原来陈水扁他要法理中国敏感词过滤,那么这些都是国家最高利益,不容中华民族每个炎黄子孙回避的,只能冲上去!然后作为律师,我是可以讲,我应该象我这样的一名律师最有资格反驳西方国家的关于中国的人权!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人权,当然我们应该向西方学习,现在我不排斥。但是中国的国情,有自己的人权。”
  
   我始终认为:我国已将“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必须认识到: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工作还做得很不够,需要加大人权保障的力度,要加强制度建设,更要加强具体措施的执行。但我们每一个真正的爱国者都必须警惕西方国家用双重人权标准对待中国。
  
   3、我希望国家真正走向“依法治国”的轨道,“人治”只会给国家和民族带来灾难
  
   2008年,我在为“唐门案”提供法律援助时,即向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建言:必须废除一切法外治权。只要存在“法外治权”,我们就永远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我强调指出:必须首先“依法治党”,然后方能“依法治国”。
  
   我真正地希望:中国只有真正地走向“依法治国”的轨道,才能够国家强盛、民族繁荣、人民安宁幸福!
  
  
  
   我对新生活的几点宣示:
  
   一、我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第三次获得生命之后,将加倍珍惜生命
  
   我十几年来都是一个工作狂,除了春节之外,我永远都没有节假日,总有那么多忙不完的事情。我的敬业精神和勤奋,无论是通程所的律师同仁还是省司法厅、省律协的领导都可以为我作证。
  
   从今以后,我将把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身体锻炼,追求生活乐趣。我在此宣布:除特殊情况外,我每天下午休息,和妻子去打打球、游游泳、散散步,争取活到八十岁。
  
  
  
   二、我将向张思之、王工老前辈学习,只要我能够继续执业(即我的律师执业证没有被吊销),我将永远留在中国律坛,留在通程律师集团
  
   我和张思之老前辈和王工老前辈均有过接触。两位老前辈有八十多岁的高龄,却仍然为中国的注册律师。我将向两位老前辈学习,只要我能够继续执业(即我的律师执业证没有被吊销)和我的身体健康可以执业,我就不离开中国律坛。
  
   我对继续留在中国律坛做如下说明:
  
   1、我热爱律师事业,也早已献身律师事业。中国律坛此次有那么多人在关心我、支持我,使我看到了中国律坛的希望,我将留下来和大家共同继续为推动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2、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律师。我从未称自己为“大律师”,更不想去当什么律师界的“领袖”和“旗手”。我没有这种能力和资历,更不具备当“领袖”和“旗手”的素质和涵养。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3、我将按原计划进行,用三分之一的时间从事律师业务,我在今年二月份结束二十多年律师生涯中最后三个法律顾问单位(湖南省国资委、中国石油湖南分公司、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之后,为了自己时间上的自由,早已宣布不再担任任何单位的法律顾问。我一年将只做几个有意义的案件(争取一年不超过六个案件)。
  
   4、我将继续为维护中国律师的执业权利,为改善中国律师的执业环境发出我个人的呐喊!但我将更加理性,坚持不懈!
  
  
  
   三、我将按照原来的计划,用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十年内去实现我的文学梦
  
   “从文”是我的本行,我本来就是吃文学饭的。我在湖南师大中文系学习四年,又在娄底师专中文系讲过九年的中国现、当代文学。
  
   二十多年来,我在做律师的同时从未放弃过阅读文学书籍。二十多年的律师生涯,为我积累了丰富的文学素材。我早已做好了一系列的创作计划:《我的律师梦》(500万言),系列法制文学长篇小说《律师和法官》、《律师和警察》、《律师和检察官》、《律师和被告人》……我积累的文学素材足够让我写十年以上。
  
   我的理想是:通过十年的努力,我将成为中国律师中的真正的作家,成为中国作家中的真正的律师!我期望能实现这一目标!即使因为才疏学浅而不能实现这一目标,我也因为为此而奋斗过、努力过而不留下人生遗憾!
  
   以上是我作为一个公民和一个律师的真情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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