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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学院工资分配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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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22: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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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龚刃韧发难
    
  用数量衡量学术是荒谬的,关于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建议
    
  一、质疑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关于绩效工资分配的决定
  
   昨天(1月18日)下午法学院大会上,在没有事先征求法学院教师的意见的情况下,朱
苏力院长公布了关于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院党政领导班子决定。据此,院行政人员根据职务
高低分为五千元、四千元和三千元三个档次;而对法学院教师则按照工作数量来分配,如“
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授课小时数以及社会工作等。

   按照法学院这种分配办法,如果一名教授上年度没有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授课
小时数又不多,所拿到的绩效工资可能还不如一名刚参加工作的行政工作人员!而在教师之
间绩效工资有可能相差几倍!这在世界任何象样的大学都是罕见的荒唐现象!据我所知,欧
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一流国立或公立大学内相同资历教授之间几乎没有多少收入差距。但
北***学院领导却醉心于按照数量衡量学术和教师,将造成人为扩大教师之间收入差距的恶
果。
  
  二、关于法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建议
  
   据了解,去年年底清华大学法学院就在征求了教师意见的前提下公布了绩效工资分配
方案:首先根据职称、岗位分别划定了几个底线,然后再根据工作情况略有调整,结果教师
之间、特别是同一职称教师之间的收入差别不大。我认为这个方案至少比北***学院的方案
要好很多,值得借鉴。因此,建议法学院对教师也同对行政人员一样,先根据职称、岗位确
定几个底线,然后再根据工作和社会服务的具体情况在各自的底线上有所增补。这样第一可
以保障每个教师都能获得最低限度(不低于同样资历行政人员)的工资收入增长,第二可以
为法学院创建一种长期平稳与清净的学术氛围,不必年年折腾人。

   法学院没有真正的教授会(连农村至少在形式上还有村民代表大会以及选举制度),
各项决策都由法学院党政班子拍板决定。这些年来,法学院的凝聚力越来越差(将近半年开
一次全院大会,通常也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教工肯出席)。尽管如此,我认为作为北***学
院的教师,我们都有权利也有责任关注北***学院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三、用数量衡量学术是荒谬的(这封信的重点)
  
   衡量一个学者的学术水平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检验,而且只能由学术同行才能评价,有
些人甚至要到盖棺才能定论。而真正的学术水平与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与是否发表在所谓“
核心刊物”上毫无关系。20世纪中外学术界公认的大学问家王国维先生所发表的一些很有学
术价值的论文就刊载在非正式出版的小刊物上。
  
   在学术自由和出版自由缺乏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强调“核心刊物”论文数量的后果就
更加荒唐。去年《中外法学》主编梁根林教授就曾无奈地坦言:在2009年凡有关人权和宪政
的“敏感”论文都无法刊载。目前在社会科学上仍有不少“禁区”。前不久大家发文怀念令
人尊敬的已故孔繁荫先生,可是有谁能真正理解孔先生因“反右”运动长期遭受政治迫害之
后的心灵创伤?然而,深入剖析“反右”运动的文章却是不大可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


   至于授课小时数,这本来就不是教师本人所能决定的,而是根据具体的专业领域以及
同一学科教师的数量而由院教务统一安排的。为此,几个月前国际法学科(包括国际私法和
国际经济法)党支部曾集体提出过一个建议,即对超过一定数量的授课(如周六学时或八学
时)给予额外补贴,而对其他教师的补贴一视同仁。但这个建议根本没有被法学院领导所理
睬。
  
   北大传统上学术最强的领域是文、史、哲专业,如历史系就有“一本书主义”的学术
传统(一生争取写好一本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学术著作)。近年来这些专业院系意识到强调“
核心刊物”论文数量严重败坏了学风,所以已不再强调论文发表数量,而是强调代表作。
  
   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北***学院领导却一直热衷地强调“核心刊物”论文数量。我
认为这是一种非常错误和危险的导向。北***学教授因此而被沦落为计件工和小时工,这不
仅是对学术的亵渎,也是对学者的侮辱。这里我想举出法学院的例子。如对德国民商法造诣
很深的张双根副教授来法学院后一直专心致志地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虽然他上个年度授课
时间不多,也没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但并不表明他没有从事学术工作,相反却表
明他不愿意急功近利地为发表而发表。据我所知,张双根每天(包括节假日)从早到晚都在
办公室读书研究。又如,在国内民法学界已得到定评的张谷就是因法学院领导偏重核心论文
数量的导向而离开了北大。难道我们法学院不是更需要这些踏踏实实做学问的中青年教师吗
?!可是,北***学院强调“核心论文”数量的做法却对严谨治学的学者造成了排挤的后果
。这种做法对青年教师也造成了过度的发表压力,结果只能引起培育出大量学术庸才的后遗
症。

   如果非要强调工作的成果数量,我觉得不应衡量学术,而是应考察法学院主要领导的
工作成果,即这么多年来院长为北***学院究竟募集了多少资金?因为这是目前许多世界著
名大学院系领导的一个重要职责。我们有北***学院这样得天独厚的牌子,竟然还要靠借还
学校巨额贷款才能盖法学楼,这本身就能说明很多问题。(我记得甘培忠教授曾为此发给过
全体教师公开信,从这封信中我才知道北***学院教授收入比清华法学院教授低一倍多。)
  
   附件是我2005年发表在香港中文大学大学《二十一世纪》网络版上的文章,不愿意当
计件工和小时工的教师请参考。
  
  龚刃韧
  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


  教授们的附议:
  
  1, 贺卫方教授
  
  尊敬的各位同事:
  
  我十分赞成龚刃韧兄在这封信中表达的观点,很不赞成用计件工的方式确定所谓绩效工
资。我觉得我们的法学院应当有点特立独行的精神,要遵循学术自由与独立的准则,不可以
跟风,尤其是跟教育部的指挥棒。我一直反对把教授分作三六九等,不仅仅人为地制造了许
多矛盾(其实不少矛盾也让院长书记们头大),而且为虎作伥,最终会毁了我们法学院应有
的一种以真学术为唯一追求的风范。说到底,你要对于我们的法学院和你们决定留下和引进
的教师们有基本的信赖,你应该自信,身处这样一所大学,每个人肩头都有着很大的压力,
我们必须追求卓越,我们必须追求独立,我们必须在学生们面前表现出这所大学教授所应有
的水准。任何制度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我们付不起的是那种一味地追求数量,让全
院都逐渐沦入平庸的代价。
  
  从刃韧的来信中才知道根林主持《中外法学》后居然承受了某种政治压力。在兄弟主持
的八年期间,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对于刊物应该发表什么文章、不能发表什么文章说三
道四。我希望院长、书记等要关注这个问题,应该帮助梁根林教授和编辑部抗拒对于学术和
出版自由的任何干预。

  我曾因为贪恋杭州美景而决定离开这里,在遭遇政治干预、调动处在骑虎难下的时候,
我无颜请求我院重新接受我,于是萌生往更南部走的决心。是院中的同事们以及志攀苏力守
文等向我伸出了温暖的手。有了这次经历,我真的特别感恩,深切地热爱我们的法学院。也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爱,所以才愿意表达对于某些不合理做法批评。我觉得龚刃韧教授的这封
信里也是充满着爱的。
  
  因为支教石河子的缘故,所以自己为学院所做甚少,也与大家交往不多(这倒是个老毛
病了),请各位原谅。
  
  祝福大家新年快乐!
  
  2, 汪建成教授

  第一篇
  各位老师:
   本人赞成龚老师的意见,这个意见的核心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实体上的;二是程序上
的。
   一、从实体上来说,对待大学老师的确不能像生产队计工分那样进行管理,那样既违
反了教学和学术的基本规律,也在老师之间造成了太大的差距。所以,我建议这次绩效工资
,应当首先根据教授、副教授、讲师,确定三条基准线,三者之间适当拉开一点,但不能太
大(要兼顾老教师的资历和青年老师的困难),这个基准线应当至少占到全部绩效工资的60
%。同时,为鼓励大家积极从事教学和科研,再对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给予额外奖励。总的
原则是,老师中所拿最低绩效工资,不能低于行政人员的平均数,否则学校就不成其为学校
了。在这件事情上除了考虑教学和科研的特殊规律以外,也的确应当考虑到有些老师(例如
钱明星老师)因为身体原因,不可能再承担过多的教学、科研工作了,而他们的学术水平摆
在那里,过去也为法学院作出过重大贡献。而如果他们的绩效工资基本没有的话,是不是太
不公平了。
   二、从程序上来说,这种涉及老师重大利益的事情的确不能院领导班子研究就定了,
应当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院里有学术委员会,也有教学委员会,至少利用这两个机构进
行一下讨论总是可以的。
   本人在法学院的角色特殊,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不知是何原因,凡是我建议的院领
导就会本能的反对。所以,近一年来,我基本上不说话了。如果这次说了,又起了反作用,
请老师们谅解啊!
   汪建成
   2010年1月19日
   第二篇
  各位老师:
   昨天下午2点多钟,我接到朴文丹副书记的短信,说下午4点院长和书记在602室召开听
取关于绩效奖励的征求意见会,请我参加。我4点钟到了会场,同时到达的还有龚老师。整
个会议期间,其他都是均未去,院领导也只有守文书记和朴文丹副书记,苏力院长始终未到
。因此,所谓的征求意见会,只能算得上个别老师座谈会。但即使这样,龚老师和我还是带
有诚意,向他们反映了我们的一些看法。
   我们首先告诉院领导,大家这次并不完全是针对这次绩效奖励分配的意见,而是对多
年来以苏力院长为首的这一届院领导班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有意见。希望他们要把主要
精力放在法学院的事业上,而不是个人的学术上;希望他们关心老师们的生活,为法学院的
发展,为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多做努力。
   关于绩效奖励分配,我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教师中划定三个基准线:教授(
含院聘教授和当博导的副教授)3200元、副教授3000元、讲师2800元,余下的部分再根据科
研成果数量和讲课情况进行分配。副教授和讲师们虽然基准线低一点,但在奖励部分可以找
回来。这个方案既考虑了老教师的资历,又兼顾了青年老师的生活困难。我个人认为,这是
一个长期分配方案,不光这次绩效奖励可以这样办,法学院的院奖金分配也应当照此进行,
应当改变过去院福利奖金完全按科研成果和课时量发放的做法。
   第二个方案,是仅仅针对这次五千元的绩奖奖励分配的,院里按各学科点的人数,按
每人50000元,划到各学科点,由各学科点大家讨论做一下分配。这样做的好处是简便易行
,一个学科点的老师之间比较了解,也可以互相兼让,只要学科带头人自己主动少拿一点,
就没有办不好的。
   我们还特别提到,不管采取何种分配方案,老师中所得的最低数不能低于行政人员的
平均水平。这不是看低行政人员,而是要体现我们这样一个教学科研单位的特点,不能让老
师们寒心。按龚老师的说法就是,“我们不要求比行政人员高,但要求不低于行政人员,不
算过分。”
   还是那句话,多年来,我性格率直,向院领导提过很多有益的建议,比如说建议他们
不要将法硕弄到深圳去;建议他们要抓住机遇争取中欧法学院项目;建议他们在法学院盖楼
的问题上有上要政策、下给政策;建议在职称评定上要稿预投票以防止有的老师因为两次不
过,没法在北大呆;建议他们不要在院领导班子中配那么多行政人员,而应当极及将这些人
推荐到学校的职能部门去任职或者到党政机关去任职(这样,我们法学院以后在学校和社会
上就好办许多事情。)这些建议,他们一项也不采纳。在我看来,凡是我提出来的,他们就
反对。所以,我要把昨天我在会上说的,发给大家。
   需要说明的是,我这些年来所提的各种建议没有一点私利,都是从法学院的发展考虑
的,就我个人而言,已经是无所求了,我来北大后,从来未申报个任何奖励,每次碰到这样
的机会,我总是觉得应该让给年轻的老师,因为他们还要评职称,还要往前奔。我真的不理
解,为什么我过去所提的那么多好的建议他们就是听不进去。
   汪建成
   2010年10月20日

  白桂梅教授
  昨天因为有会没有参加所谓“院长和书记参加的座谈会”,建成把他的建议告诉大家是
有道理的。不知道苏力是不是有时间看,看了以后会不会接受或者能够接受多少。
  
  希望院领导认真考虑龚老师和建成的意见和建议,为法学院的发展负责任地对待各位老
师提出的建议。我们的年轻老师不敢发表意见这件事本身就说明我们院的领导方式存在很大
问题。如果他们有恐惧感,那问题就更大了。
  
  我发现我们学校的书记也在群发的名单里,希望志攀也认真考虑一下大家的意见吧。
  傅郁林副教授,刘燕教授,李红云副教授,梁根林教授,汪劲教授,许德峰副教授,金
锦平副教授,葛云松副教授,甘超英副教授和王慧副教授的附议与批评暂略。

  龚刃韧的回应
  第一篇
  自从我写了不能用数量学术的信后,收到一些法学院教师因为恐惧领导而单独给我的赞
同回信。从中可以看到法学院领导偏执地强调“核心刊物”论文数量带来了多么严重的后果

  
   研究法学和社会科学应有独立人格和批判意识,但真正富有这种精神的文章在包括《中
国社会科学》杂志这样的“核心刊物”上都罕见的。而且,即使是“核心刊物”上发表的文
章有多少能被看作是学术论文,也要打一个问号。中国民俗学的泰斗钟敬文先生(2903-200
2)去世前曾说过:“我一生发表了一百多篇文章,但真正的学术论文也就只有三、四篇。

  
   我希望法学院能够给教师们创造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我更希望法学院的青年教师能
享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法学院的领导应当是全体教职员的服务工作者,而不应该是“计件工
”的监工头!
  
  
  龚刃韧


-------------
  
  以下是其中一名青年教师的来信,经本人同意摘要转发如下:
  
  
  
   龚老师:
  
   您的学术水准、良知和勇气,一直让晚辈感动。
  
   用数量衡量学术,是荒谬的;它逼良为娼!
  
   我们,敢怒而不敢言。每三年一考核,稍一不慎,就得罪了领导,饭碗也没了,还落
个被北大开掉的恶名。像我们这些发论文不多、不拍领导马屁的人,被开掉的可能性很大—
—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对严肃、认真和负责任的学者来说,一年一篇,全身心地投入,累死累活都未必能完
成:围绕一个主题,阅读、思考和写作,哪个环节,不都得耗时费力。

   真的很荒唐: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竟然是“数数”,三岁小孩都会。以在某某期刊上发
表的论文数作为学术评价的主要标准,实质上是把学术评价交给了外行,交给了编辑;在某
某期刊上发文章,实质上与学术水准,的确没必然关系,它更多的是与某某话题吸引眼球的
程度、某某作者手头可与杂志社交换的资源、某某作者和杂志编辑的关系、某某观点政治正
确的程度相关联。
  
   我觉得,应该相信北***学院的教授或学术委员有能力从实质上、从论文或专著本身
的学理上,来判断某某学者的学术水准;他们是终身从事学术研究的教授,他们不只会数数
。梁根林老师关于职称资格论文的建议,是个很好的替代方案。
  
   .........
  
   署名


  第二篇
  
  由于昨天参加征求意见会的教师只有建成与我,所以简单补充一点。
  
   我和建成都反复表示,大家最关心的并不是分几个钱,而是法学院的前途以及法学院
领导是否尽责的问题。
  
   我在会上还提出一个建议:取消法学院对“核心刊物”论文的奖金。法学院的收入是
全体教职员工努力的结果,除了补助和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外,特殊奖励只
应发给对法学院有贡献的人,例如为法学院募集到资金、授课时间在每周六学时以上以及其
他为法学院从事社会服务的。
  
   另外,我是在昨天这个会上才刚知道法学院正教授的平均年收入低于院行政人员,所
以才提出教师的收入至少不应低于行政人员(这在国外大学是匪夷所思的)。我们还更应当
考虑近年刚退休以及即将退休的老教师们,他们一辈子为法学院工作(法学院的物质和精神
财富主要还是他们积累的),但直到退休收入还不如邻校法学院同样资历教授的一半。
  
   有几位教师信中建议在分配方面多倾斜青年教师,但我觉得对青年教师更为重要的是
创造宽松和宁静的学术环境。一位年轻教师在给我的信中这样写道:“龚老师,我只能私下
里对您发发这些牢骚;我没选择全部回复,因为我不敢。”看到这封信,我为法学院的现状
感到可悲!我来北***学院工作二十几年,在前几届领导班子下从来没有听到哪个年轻教师
有惧怕领导的恐惧心理现象,这哪里像一个学府?

   两个附件是去年学校“战略发展小组”邀请我参加关于北大深化改革座谈会,因我没
有参加而写的两个书面建议。
  
  龚刃韧


  矛头指向法学院院长
  甘培忠教授
  第一篇
  各位同仁:
   因为由院里领导决策的计件分配模式引发的讨论已经造成了我们这个大家庭的新的深
深不安和氛围紧张,也足以说明院里主要领导的个人公信力进一步面临危机,我真正觉得忧
虑。因为朱苏力同志的武断的工作作风和平庸的处事方式,以及他只顾自己学术私利和在青
年学生中的某种魅力散发而罔顾法学院团队建设的恶行,今日的法学院用一盘散沙形容已远
不足于说明真实的现状。北大党委中的主要领导无视法学院这种人心涣散的局面,他们任由
像苏力这样的学术大家高踞庙堂,无所事事,把建设一流大学、一流法学院的口号喊得天响
,实际是时间在我们指缝中悄然流失。我们为有限的资金分配吵来吵去,但不能忽视院领导
应当舍弃小我而全身心投入到公职事业拼力把蛋糕做大的责任。今天的几***学院的竞争实
际是领导人能力的竞争,朱苏力从哪方面说都不是个适格的人选,他的情商极低而无法对内
形成核心凝聚力对外广取办院资源,学校的主要领导人真是有眼无珠。我们为保持学术的尊
严虽然不能说将学院按企业的模式办,但在外部社会各类资源的争夺上,院里的主要领导一
定得像个私人企业家那样去打拼,我们看不到朱苏力到底为学院做到了什么,整整八年了,
我们的期待化成泡影;我们见不到明天的曙光;我们由忍耐变成了麻木。
   一个月前,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和吴志攀书记一起就餐,吴书记问我去没去看法学院学
生新年演出,我说我去了学校的12.9演出,没去法学院的,书记问我为什么,我没有正面回
答,我提了一个问题,问书记“可不可以讲”,吴书记说可以,我说:“下一届法学院院长
我们在全球范围内招聘吧,一定找到有能力、肯牺牲自我的人来担任”。吴书记听了无言以
对,但他明明白白知晓我讲的理由。当时,是吴书记宴请中央财***学院院长郭峰,郭峰在
就任该院院长两年以来,四处拼搏,已经为本院争取了四十个部位社科项目,里里外外大修
关系,融通了许多资源,老师安心做学术,院长奔忙穿梭,这是一副现代学院的生活模型。
当时在坐的有数位法学院老师,吴志攀书记一一问过,大家都没有去参加学生的活动。在某
种程度上讲,学生们很无辜,老师们很失职,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再次呼吁,苏力院长以您的良心和智慧做出一个决断,辞职吧,像香港前特首董建
华那样!不要迷恋这个职位给你带来的荣耀和利益,您已经获得了太多太多,您已经把法学
院耽误了太久太久,辞职给大家一个机会,给你一个反省。您是法学院最好的教授,但您也
是最蹩脚的管理者。为了学院整体的利益,辞职,您会获得解放的感受,您也会继有大放光
彩的学术辉煌。越早越好,不能像政客那样不顾颜面。甘培忠

  第二篇
  
  近来,法学院上上下下围绕利益分配展开了似乎民主气息浓厚的讨论,大家本着平心静
气、和谐严肃的教师素养抽丝剥茧,议论风生,没有领导的打压,没有草根队伍的内心恐惧
,顺着逐步逼近分配的公平的各自心理底线而渐次导入高等教育中教师工作的评价体制的不
合理问题,忧己、忧家(指法学院)犹忧国,我们北大人的惯常的理想人生图景一展无余,
一点阳光我们就灿烂得耀眼。脱离我们自身的生存环境,我们可以批评国是,影响立法,站
在时代的风口浪尖断喝。其实,我们无往不处在单位的政治文化桎梏之中,我们从来没有在
内心中真正独立过,再强势的公共知识分子也不敢得罪本单位的领导。因此,国内大大小小
的朱苏力们就可以贪得无厌,无所畏惧,若非上级领导明察或者动用“双规”的特殊手段而
不能约束他们的欲望膨胀。大家不要误认为我是在暗示朱苏力有什么金钱方面的肮脏事情,
我们这个单位的家底太薄了,不干净的手轻轻触摸就会破洞,朱也不像武汉大学书记校长那
两个学界腐败分子那样主管什么工程项目,朱苏力的全部私欲的满足完全在于把控北***学
院院长职位上。
  我上次的回应发出后,有老师打电话给我说,朱霸占这个岗位不是八年,而是九年多了
。按照北大的规定,院长的任期应是三年,朱的第二任却因种种原因拖延,其中可能的原因
是学校的考评未及时安排,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朱自己以各种方式拖延,一直拖到科研楼建成
,教师们领到办公室钥匙,马上安排考评。那个时间段,我们一手捧着院长发给大家的热馒
头(其实是学校贷款,法学院教师的创收偿还利息,朱连一分钱都未能筹到),一手给院长
工作打分,朱苏力就是想在人们对他感恩戴德的当口换届,这就是他的阴谋计算。之后,由
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时间又被拖延,但他最终还是如愿以偿,续坐大位。大凡拼命要保住自
己位子的人总是死不要脸的,在朱的保官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到政治宵小人物的卑劣,看到两
只冒着红色光焰的贪婪的眼神,看到一个学术光芒四射的教授皮囊包裹的被利益锈蚀的人心

  在学界,利益的存在方式远远超过金钱一途,朱可以在任何期刊“自由”地发表文章,
朱可以在迎新送旧的主席台上激扬其文采,朱可以代表北***学院飞来飞去在各处接受粉丝
们的喝彩,还有其他种种的非院长所不能享受的好处。其实,我并不反对朱应当获得这些利
益,有些是工作的方便,有些与其个人的学术地位有关,不管怎么讲,朱的学术地位还是应
该普遍认可的。我也默认朱在保住位置的过程中所做的这样那样的计算和妥协联络,我所反
对的是朱在这个位置上无所作为的行径。他占据了最能为法学院发展做出贡献的高地而把这
个位置仅仅服务于自己的人生计划,这是极其自私和卑鄙的。记得去年的那次风波中的小小
花絮,我当时当面问他“中期信任投票不过半数,你同意不同意辞职?”,他的答复是不辞
职,那是我当时没有计票唱票的原因。许多老师批评我当时不唱票是个失误,我在此向大家
道歉。按照朱的为人,他在今天仍然会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要官要利不要脸,而学校的
主要领导(一把手)对朱很是欣赏和照应(朱的连任据说通过某秘书下了最高领导很大功夫
),也没有把一个不称职的自私的官僚拿掉的先例和惯例。官场与毒品世界一样,存在瘾的
魔力,朱苏力受到那样严重的“羞辱”,仍然不肯“甩手不干”而死乞白赖地做院长,这是
超乎常人理解范围的,朱完全利令智昏了。鉴于目前的现实,法学院教师们讨论分配的合唱
中,我是曲高和寡,我不指望各位老师附随我的意见,但我要说明的是对朱的无能、自私、
不作为,大家能够承受的,我一样可以承受。半年前,和朱在一次碰杯中,我说的祝酒词是
“让法学院全体教师再忍受你的无能领导两年吧”。但是,如果院里的教授们有超过十个在
法学院内部网路中表达支持我的意见,我愿意挑头到北大党委和教育部去反映,公开进行倒
朱运动。谁做下一届的院长都行,只要北大党委考察后认定能真诚地为法学院的发展事业贡
献其精力就好。
  顺便说一下,坊间流传一个故事,清华法学院和人***学院全体教师开会,一致同意朱
苏力继续担任北***学院院长职务。
发表于 2010-2-8 22: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0-2-8 22: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2-9 09: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征求意见了能发下去才是怪事捏
发表于 2010-2-9 09: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难呀
发表于 2010-2-9 19: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L
发表于 2010-2-9 21: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征求意见了能发下去才是怪事捏
肖木扬 发表于 2010-2-9 09:23



    :D
发表于 2010-2-9 23:2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被验证了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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