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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七年了,我的借款终于在您这儿全部要回来了!”手里拿着5万元现金的王伟由衷地向吴邓法官致谢。这是西安市鄠邑区法院自开展“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活动以来,又一次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有力写照。
张虎于2013年在王伟处借款10万元,当天张虎向王伟出具借条并约定利息为年利率12%。后来张虎由于资金链断裂,分别于2015年4月,2016年12月,2019年3月共偿还了11.2万元后拒绝还款。无奈的王伟只好求助法官的帮助,按照双方约定的年利率12%计算,扣除已经清偿的11.2万元,王伟要求张虎另给付6万余元剩余借款本息。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约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发现两人争议的核心是已经偿还的借款是清偿利息还是本金,于是法官抓住问题的争议焦点,围绕民间借贷的先清偿利息后还本金的规定,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张虎同意一次性给付王伟剩余借款本息5万元现金,并且当庭履行完毕,双方就此再无其他纠纷。
西安市鄠邑区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引领推动作用,开展多元纠纷,借助“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推动案件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文中人名均系化名)来源:鄠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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