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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南海北 于 2015-4-21 21:5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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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摘要)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城区面积扩展到15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发展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达到1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地方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5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0亿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万元、3万元。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到2017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累计完成10万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2020年累计完成12万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
——城镇化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区和园区规模科学适度扩大,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土地集约利用率大幅提高,工业、城市、农业三大板块布局合理,2020年全域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更趋完善。
——城镇化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为重心,着力提升城镇化综合承载力。2020年,围绕“五纵五横”棋盘式主干路网的水、电、气、热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做好“两河水文章”,着力推进泾渭河生态景观带和西铜、西禹、西咸北环线交通生态廊道建设,区域生活环境更加宜居舒适。
——城镇化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稳步提高教育、医疗卫生、就业服务、养老保险、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2017年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现全覆盖。2020年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一体化。
——城镇化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推进户籍制度、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生态环境等社会管理多项制度改革。2017年,基本形成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度框架,村级管理向社区化管理转变率达到40%。2020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村级管理向社区化管理转变实现全覆盖。
重点工作
(一)建立新型城镇化规划体系。
1.修编和完善《高陵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科学合理的完善城区、园区、小城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全域布局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相统一,实现“三规合一”。同时,认真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旅游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完善工作。
(二)加快产业发展。
2.建立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推动三次产业突破发展,明确三次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完善工业、农业和三产服务业扶持政策,构建支持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夯实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特色鲜明、板块推进”的发展思路,依托市场力量在园区重点培育仓储物流、金融信息、电子商务等业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主城区大力发展餐饮、商贸等三产服务业;在农业规划区,做好“菜”文章,充分开发农村生态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农事体验等资源,打造“乡村公园”,发展乡村旅游业。依托旅游大道和沿渭生态景观带,做好通远镇、崇皇新镇(泾渭分明区域)旅游型三产服务业建设,全力打造西安周边自驾游、文化游的新目的地;做好“水”文章,加快泾渭湿地、泾渭分明景点、杨官寨遗址公园、汉阳陵景区东大门等重要节点建设。2017年沿渭生态带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亿元;2020年旅游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亿元。
4.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加快渭北工业区高陵组团建设,充分发挥渭北工业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火车头”作用。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重点推动汽车制造、新材料、兵器工业和专用通用设备制造等企业延长产业链条。202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工业园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
5.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修编《高陵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依托现代设施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实用技术推广,促进一三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7年新增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家,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家,培育职业农民600人;2020年将药惠示范园打造为国家级示范园,农业生产总值提高到60亿元,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家、职业农民达到1200人,土地规模经营率达80%。
6.深化与经开区、港务区的合作。深入推进与经开区的合作共建,密切沟通,全力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与经开区共建区面积由20平方公里扩展到50平方公里。积极推进与西安国际港务区合作共建,完善基础配套,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高端商务配套等现代服务业,打造西安国际化大都市高端服务业基地。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7.建立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体系。一是制定农业转移人口的户籍政策,形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体系,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推进户籍一元化改革。二是按照政府、企业(集体)、个人依规共同分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居住年限挂钩办法。三是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在劳动就业培训、养老保险、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确保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质化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8.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按照“失地农民就地进城落户、城边村农民就近并入、有条件农民多元迁入”三种模式,有序稳妥推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村居民落户城镇。2017年累计完成10万人进城落户任务;2020年累计完成12万人进城落户任务。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
9.建立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政策体系。制定新型城镇化土地规划、建设等政策体系,完善宅基地管理,新型社区的规划、用地、安全质量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标准,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颁证等政策制度。
10.加快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园)水、电、路、气、热、环卫设施、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着力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棚户区改造,提升城市形象。2017年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主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更加完善,棚户区改造基本结束。
11.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快泾渭街办、崇皇街办省、市重点示范镇建设,将通远新镇建成以旅游休闲、都市农业展示为主要特色的欧式风情小镇;耿镇打造成西安主城区北扩发展的重要承载地,建设集商贸业、服务业、旅游业为一体的产业服务型滨河生态小镇;张卜镇建设成独具特色的观光体验、乡村旅游新型城镇化示范镇。2017年小城镇建设框架基本形成;2020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1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有序稳妥的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政策新动向、市场新变化和群众新需求的新社区建设模式,注重产业突破发展、公共服务优先配套,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运用“小村并大村、城中村融合、城边村并入、原村庄就地改造提升”四种模式推进新社区建设。2017年完成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基础配套建设任务;2020年新社区建设基本结束。
13.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水、电、路、气、热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2017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实现城乡优质饮水全覆盖,燃气管道、热力管网、雨污分流管网在城区和园区全覆盖。
14.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保护,加大泾渭河两岸企业排污监管及水质监测、治污减霾、缓堵保畅等工作力度,建立相关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改善。
15.城乡精细化管理。完善城乡一体的精细化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压缩站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水平;利用科学、先进的技防手段,推进“平安高陵”建设;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将食品安全与社会基层组织管理服务体系有效衔接。2017年垃圾压缩站和污水处理站建设覆盖率达到60%,“平安高陵”三防系统(技防系统、物防系统、人防系统)不断完善,城乡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2020年垃圾压缩站和污水处理站实现全覆盖,城乡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完善和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
16.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完善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培训等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机制体制,制定社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社区代办制度,在制度建设上保障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17.发展教育事业。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为统领,继续实施“十九年无忧教育”工程,大力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把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优化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布局,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2015年完成全域中小学布局规划工作,曹家、北樊、何村、南郭、船张等5个社区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2017年前在城区和园区分别启动建设1所中小学校,城区启动建设2所幼儿园,完成已建成农村社区的幼儿园建设任务;2020年实现城乡教育设施建设标准化,教育质量跨入全市前列。
18.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区镇(街)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改革试点,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城乡居民同等享受的医疗保健、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服务体系。2017年完成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和镇街卫生院提标任务,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基本建成;2020年形成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9.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设覆盖城乡的老年公寓、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济等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保障监督管理制度,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20.加强新型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十有两配套”的标准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强化商业服务、文化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2015年桑家、何村等4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文化设施全面投用;2017年实现已建成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2020年形成完善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机制,实现社区文化配套设施全覆盖。
21.强化劳动力就业培训。落实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整合全域培训力量,开展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职业技术培训,扶持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自主创业。依托区人力资源市场和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帮助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农村居民就业创业培训达到年均5000人次以上,每年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人数达到5万人。
(六)机制体制创新。
22.创新城乡社会管理制度体系。一是按照《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镇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办字〔2014〕30号)要求,制定镇村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撤并镇村个数,推进乡镇机构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二是按照“多村合一”原则,实施农村社区化管理改革,推进传统农村管理模式向社区化管理转变,建立形成社区党委(党总支)决策、社区委员会执行、监委会监督的社区治理新机制。2017年全区40%行政村实现社区化管理,城乡一体的社会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2020年城乡一体的社会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23.全力推进国家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验任务安排的要求,全面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管理、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流转交易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试点任务。2017年平台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各项改革的政策制度基本完善;2020年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任务。
24.全力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对我县试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批复,探索制定宅基地管理、审批、退出的政策新机制。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2017年完成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5.创新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制定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制度,强化地方融资平台建设,激活区域金融业发展活力;创新融资贷款新产品,强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领域,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府和社会经济组织合作的PPP模式。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成立以区级主要领导为组长,区级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领导小组,同时分设若干个专项工作组,由区级分管领导牵头实施。切实加强对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和协调解决城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内宣和外宣力度,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重点工作及项目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各种方式,向群众着力宣传以人为本、生态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方向,切实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人人关心城镇化、人人支持城镇化”的良好氛围。
(三)鼓励镇街创新,形成激励机制。
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突出政策文件研究,及时制定土地、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各种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充分发挥镇街首创精神,鼓励镇街按照规划筛选申报相关项目,政府优先安排,形成镇街申报项目、区上择优扶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工作激励机制。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强化资金管理,完善调度机制,同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安排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调度使用建设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五)建立考核体系,强化工作落实。
建立新型城镇化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价体系,制定《高陵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办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力量,夯实责任,确保新型城镇化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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