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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 杭州规定网上散布谣言可罚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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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09: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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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懂杭州的这个地方法规,也没查到原文,假如按照新闻里引用的部分,列举的那些条款,没有哪项说是:禁止散布谣言。只说是禁止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并没有对禁止传播“谣言”作出规定。
其实,假如《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真的规定对散布谣言罚款500以上5000以下,那么这个规定有可能是无效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杭州的这个条例是不能突破《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的。
还有,在现实中,对于什么是“谣言”及其具体危害后果,也是很难界定的,基本没有可操作性,比如网友在新闻后回帖所指出的,对于官家掩盖,而民众自发曝光的,算不算谣言?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其实在有些地方,要认定什么是谣言,根本就用不着立法,各地早有先例,近有河南灵宝青年发帖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跨省追捕,远有济南女青年因暴雨伤亡跟帖被拘留。在网易跟帖中,有网友搬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想证明什么?据说国家主席刘少奇也曾经举着《宪法》想保护自己,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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