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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 》(通讯员 王高惕 记者 陈 艳 实习记者 王 皓)2月24日,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户县环保局的环境执法人员,对户县国维淀粉厂、东升玻璃厂、三鑫集团有限公司、千王高晖水泥有限公司四家单位现场进行了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10月底,检察人员已经对国维淀粉厂和东升玻璃厂进行了检查,检查后当地环保部门也下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告知书。但在本次检查中,这两家企业仍未整改,依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在国维淀粉厂,检察人员发现该厂玉米上料生产线无组织排放粉尘,电厂燃煤锅炉也没有脱硝设施。检察人员来到东升玻璃厂后,发现该厂不仅煤气发生炉无任何环保设施,而且无排污许可证及相关的环保手续。检察人员在三鑫集团发现,为该集团酒店供热的一台两吨的燃煤锅炉和两台小锅炉正在运行,无任何环保设施,一大两小三个烟囱,黑烟滚滚。同时,煤场存放的堆煤也无防扬尘设施。千王高晖水泥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问题,与其他企业类似。
据悉,为积极应对连日来出现的雾霾天气,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组织省、市、县(区)进行联合执法活动。此次执法活动从2月24日至28日,检查人员分成3组,分别奔赴西安、渭南、宝鸡等地区,针对污染大气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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