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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计生委召开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计生家庭综合保险中人身保险的保额从过去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 2012年以来,我市与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合作开展计生家庭综合保险试点,全年每份保单保费50元,市、区(县)两级财政负担40元,参保计生家庭负担10元。2012年,市计生委率先在3个区县开展试点,2013年将试点区县扩大到6个(雁塔区、蓝田县、周至县、碑林区、灞桥区、高新区),两年共为7万余户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办理了保险,赔付率为73.4%。其中,有28户参保成员人身险、重大疾病险共计理赔23万元。 今年,市计生委公开招标,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以每份保单45元保费中标,参保家庭承担10元保费不变,其余35元仍然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承担。市计生委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估论证,将其中的人身保险保额从过去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保险不仅通过医疗补充,较好地降低了计生家庭失独的风险,相信未来也将会对新产生的计生特殊家庭给予更加有力的保障。 据悉,计生家庭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0-16周岁的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的子女为第一参保人;0-16周岁的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子女父母为第二参保人。本次保险为一年一保,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与父母同进同出;双女户子女一女退出后,另一女与父母仍可参保。参加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可以在参与其他的社保赔付后,继续参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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