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类别 | 收费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一、幼儿园 | 1、事业性收费 | 保教费 | 省级示范园:全日制130元/人·月,寄宿制180元/人·月;一类园:全日制90元/人·月;二类园:全日制70元/人·月。 | 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 |
2、服务性收费 | ①伙食费 | 按照保本原则收取。 | 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
3、代收费 | ①体检费 |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体检的,体检费按最高不超过《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收取。 |
②保险费 | 按保险公司公布的险种费率收取。 |
二、小学、初中 | 1、代收费 |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 40元/人·次 | 陕价行发〔2011〕124号 | |
三、高中 | 1、事业性收费 | ①择校生择校费 | 一中、二中、四中、六中、八中、电厂中学、惠安中学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五中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0.9万元。 | 陕价行发〔2007〕121号 | |
②住宿费 |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 | 学生自愿,不得强制。 |
2、代收费 | ①课本费 | 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 陕价行发〔2011〕79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 |
②学生健康体检费 | 高一新生25元/生·年, 其它年级学生20元/生·年。 | 陕教体〔2009〕3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 |
③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 95元/生·次 | 陕价行发〔2011〕124号 | |
3、服务性收费 | ①自行车保管费 | 3元/生·月 | 陕价行发〔2006〕120号 |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
②伙食费 | 按照保本原则收取。 |
四、民办学校 | | 学费及住宿费 |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 根据户办发[2013]6号文件规定,对户县籍应届高中学生免除学费1600元/生·学年。 |
注: 各学校实施收费时,必须持物价部门的《收费证》,并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