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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3〕30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县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户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工作人员90人,其中教育类45人、卫生类30人、计生类3人、农技类1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设岗位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具体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0:00—8月23日18:00。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4.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考试考核前,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验证。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 验证时间:2013年8月22日—8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 验证地点: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政法路48号) 验证需携带的证件:(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县外生源需提供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或档案(人事关系)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回户县报到的县内生源需提供县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签字)确认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复印件;(7)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5.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详见户县人民政府网。 6.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关机、停机等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报考学前教师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2013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数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除学前教师岗位外,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2013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数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学前教师岗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他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每组面试考官一般5至7人,设主考1人,面试采取抽签和当场公布得分的形式进行。面试原则上对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对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采取答辩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即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先后。 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档案、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需原件),县外生源还需提供本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报到证等证件接受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按公布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 (六)考察 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核、聘用 1.审核聘用。县人社局将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2.聘用人员与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签定《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一式四份),从医和从事计生服务须签订6年以上年限服务协议,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须签订5年以上年限服务协议。 3.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工资、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使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4.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四、保障及约束机制 依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3〕301号)精神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 系 人: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武治平 029-84822711
户县2013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 章)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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