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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前,严强(本文姓名均系化名)和妻子离婚,将两个10多岁儿子的抚养费一次性给清。而今,年迈的严强希望孩子给付赡养费并能多来看看自己,但儿子拒绝了他的要求。7月25日,户县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严强愿意放弃赡养费并撤诉,两个儿子也答应,常回家看看。 1989年,严强因故和妻子离婚,法院判决10岁的儿子小刚和11岁的儿子小虎由母亲抚养,严强将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次性给清。离婚后,严强忙于生意一直未找老伴,直到2010年严强感觉自己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便和长安区的王彩花结为夫妻。婚后老人虽然不愁生计,但是愈发思念儿子,但儿子们却不愿意去赡养和看望严强。严强便于6月17日起诉到户县法院要求两个儿子给付赡养费。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小刚和小虎现都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在家,提起父亲起诉的事情,小刚和小虎也是一肚子的委屈。兄弟俩对父亲当年抛妻弃子的行为很有怨言,20多年过去了,还是不能原谅父亲,也不愿意去看望父亲。 法官了解情况后,从情理角度耐心给两兄弟做思想工作,生育之恩大于天,并从法理的角度向两兄弟释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目前,新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指出,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让小刚兄弟俩意识到自己赡养父亲是法定的义务。 趁着两兄弟态度缓和,法官又向严强劝解,虽说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但毕竟十几年没有在一起生活,孩子怨恨也是要用亲情慢慢来化解。经过法官两边的真情劝解,严强愿意放弃赡养费并撤诉,小刚兄弟俩也答应常回家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