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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6: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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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众反映开具无房证明工作简单问题。
房管所于近年内开展房屋权属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我县境内3万余册房屋档案目前已全部收录,并且每年仍以约5千册的速度递增,期间纸质档案电子化工作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组织人员对几万册档案中的房产证登记要件进行扫描、手工录入,耗时近一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每年的递增录入工作量仍不断增加,硬件设备不断需要更新,资金投入不断增长。
有了这些辛勤的工作,才能实现电子档案快速、高效查阅,出具有、无房屋证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群众在查询中只看到了简便快捷的查询工作,未曾看见前期及后续的工作投入,其所反映工作量简单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部分地区少收或不收取证明费问题。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及其他城市部分房屋管理部门存在收取少量费用问题,其原因是部分房屋管理部门在体制上属于公务员单位或全额事业单位,单位对房产档案电子化建设工作及人员福利全部由国家承担,建设及后期维护过程中不存在费用不足问题,依据出具房地产证明收费标准10-400元,部分单位参照低额度执行。
三、关于我县收费200元问题。
我县房管所单位性质为事业自收自支,对房产档案工作的投入需要单位自行承担,鉴于硬件更替、档案后期维护及人员费用,依据出具房产证明收费标准10-400元标准,收取200元证明费并未超出规定许可范围,属合理合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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