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户网|西户社区网|官网|户县网站新闻!

西户网/西户社区网(官网)
户县本土 便民 公益 互助  XHUME.CC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搜索
查看: 2664|回复: 7

西安拟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违者按机动车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24 10: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访问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x
西安拟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违者按机动车处理2013年04月24日07:30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赵辉我要评论(63)
字号:T|T



本报讯 (记者 赵辉) 昨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交通违法记录是否与个人信用挂钩问题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征集意见的焦点之一。

建议一 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暂不挂钩

法制委员会审议认为,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是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走向文明与规范的必经过程,但目前国家层面也只是在研究探索阶段。特别是,公民信用的法律关系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国家立法范畴,信用挂钩问题也还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需要研究。鉴于此,委员会建议将此条款删除。





建议二 超标电动车上路按机动车处理

目前我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大部分超出了国家标准,这些车辆由于自重大、速度快、制动差等问题,引发大量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建议予以规范。

委员会建议禁止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超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同时,对以上车辆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按机动车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建议三 “违章超7次即扣车”规定不妥

审议认为,交通协管员在疏导交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明确交通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因此建议交警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

另外,修订草案中有关“机动车在本市有7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的规定,审议意见认为不妥,与上位法精神相悖,故建议将该条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3-4-24 10: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超标电动车上路按机动车处理?
按机动车处理了,那就是说:可以在机动车道合法行驶?
 楼主| 发表于 2013-4-24 11: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市政府部门只会欺负老百姓,既然超出国家标准,干吗不从源头控制!都不合国家标准了,厂家生产出厂的时候你们怎么不管。老百姓掏钱买了,你现在倒说超标了???有是要罚钱,要扣车。你们就压榨老百姓血汗!!我看你倒是试试压榨一下看。兴许能把庸官、懒官养活不少,部分都是人大代表委员会蛀虫。

 楼主| 发表于 2013-4-24 11: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订法规的官老爷是不会骑电动机动车上下班、接送娃的。不知道是不是有电动车当了大人的道,要如此镇压!KTM!!
 楼主| 发表于 2013-4-24 11: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拟议个各种车辆不能上路的法规!!!那样空气质量会好点。
 楼主| 发表于 2013-4-24 11: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车和行人违反交规应重罚!不能扣分就要经济制裁!厂家和老百姓,要一碗水端平。尼玛倒向一边!尼玛就是当庸官的料啊。厂家生产了不合格商品,让老百姓买单??不知道尼玛下一步又要制订什么法规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4-24 11: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是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走向文明与规范的必经过程,但目前国家层面也只是在研究探索阶段。

这个社会最缺的是信用和遵纪守法。西方国家都实行几十年了。。。。
尼玛还在研究屎是怎么形成的。庸官、贪污人大代表是怎么成长起来的吗?在研究如何让手下去隐蔽地方接厂家的饭局和一点心意吗?我艹尼玛的委员会
发表于 2013-4-25 17: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不错,这个贴子要顶啊,赞!

本人中科院高级潜水院院士,诺贝尔长期掉线奖,奥斯卡终身隐身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版权所有  陕ICP备11003684号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西户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网站营业执照公示】

平平安安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西户网/西户社区网 XHUME.CC 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