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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户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 举报听而不闻应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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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00: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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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  举报听而不闻应整顿   

       户县老电厂关停了,而距离老电厂百米远环山路北侧的“阿电”路(通往牡丹园、钟馗欢乐谷、环山路),两侧有六家大白粉厂, 只是用布袋子套住排气口,几天就破了---白粉依旧是白粉满天飞,行人掩鼻、住户闭窗,庄稼挂“霜”,百姓是怨声载道,纷纷不满!此事曾几次实名举报,户县环保局举报听而不闻,这充分说明是户县环保局工作不力,行政不作为。
    近悉: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会议之后,鲁强副县长检查我县治污减霾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安排,尽早解决存在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治污减霾工作,为我县的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户县环保局也立即行动,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治污减霾工作扎实推进,将工作细化到每条河流、每个企业、每个污水处理厂、每个具体问题。难道这六家大白粉厂污染无人问津?难道还有难言之隐??
为了户县更美好,空气更清新,天更蓝,人更健康!
      强烈要求:根据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一次的问题,如果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将对直接监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经上级部门查实辖区内同一月存在三起扬尘污染问题,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责成直接领导书面检查。
     如果对本地区、本单位承担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者是环保目标责任年度任务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直接监管责任人、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警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训诫。
     专此报告


      请点击http://www.daxibu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145&extra=page%3D1
                                 红尘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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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2

发表于 2013-4-12 09: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4-12 09: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3-4-12 16: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近期,经过户县环保局整改,6户大白粉企业有4户加装旋风除尘器,结合布袋除尘,效果明显,另2户正在整改。区域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得到群众好评。希望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污染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户县环境质量得到提升。
发表于 2013-4-13 16: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不作为具体表现为程序方面的不作为。程序方面的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申请没有作出实体决定的行为,既包括没有作出任何明确的意思表示,也包括没有完成一系列的程序行为,尤其包括未完成具有实体决定性质的最后行为。如果在程序方面积极作出或完成了一系列的动作,如对当事人的申请已给予答复或作出了最后的实体决定,无论其内容是肯定或否定的,都是行政作为。
     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行政主体超过了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仍未履行法定职责。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属于行政不作为最为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和行政效能,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3-4-15 19: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反应的问题,应该是官员努力的,可这好像是一句空话
发表于 2013-6-4 1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6-4 18: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叫咱们只是P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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