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90%]
为全面掌握种子市场情况,从源头上把好种子准入关,确保我县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用种安全。近日,户县农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向全县境内所有种子生产企业(经营户)下发了《关于加强小麦、玉米种子经营品种备案工作的通知》(县农发〔2011〕142号文件),《通知》要求,凡在我县境内,从事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每个销售季节前,必须到县种子管理站,对所销售的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内容涵盖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编号、经营数量、选育单位、经营单位、生产单位、生产许可证编号、植物检疫证编号、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同时各种子企业(经营户)均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
|